没有借条的民间借贷如何追讨欠款

标签:
杂谈 |
分类: 债权债务 |
在现实生活中,大量的民间借贷当事人都是没有借条的,主要原因有两个:
时间太久,借条不慎遗失。
发生借贷关系的时候,双方关系比较密切碍于情面就没有要求写借条。
可是,毕竟没有借条的话心里还是不踏实啊,万一对方不认账,自己又该如何要回欠款呢?
没有借条,可以通过以下3种证据要回欠款!
1,银行转账凭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结合理解就是:在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背景下,债权人仅提供银行转账凭证作为初步证据,就可以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债务人,要求其还款。
2,证人证言
民间借贷多发生在日常生活场景中,借款发生时,往往不仅有借贷双方在场,甚至很多没有出具借条、欠条的案例中。
恰恰是由于双方均同意在某中间人充当见证人,在其见证之下进行的借贷行为。
因此,如果当时在场的第三人、双方邀请的见证人能够出庭作证,如实陈述当时的事实,其陈述可以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3,录音证据
在很多民间借贷案例中,债权人即便能与债务人取得联系,但债务人往往拒绝出庭参加诉讼或者到法庭上陈述与私下沟通中的陈述完全相反。
这种情况下,原告应该注意收集录音证据,如对双方的电话沟通进行录音。
为了提高录音证据的证明效力,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被录音人必须是债务人本人。
第二,录音内容尽量完整反映债务的内容和借贷关系发生的经过、具体金额和欠款数额。
第三,录音过程中,态度和善,注意沟通技巧,确保对方陈述清楚事实且反映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不存在债权人威胁、逼迫的情形。另外,提交给法庭的录音证据需真实、完整,是未被剪辑、编辑、篡改过的录音原始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