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世界的诞生》读后感,ISBN978-7-208-11370-1,2022-10-1~10-28
(2022-10-30 13:36:00)《现代世界的诞生》读后感,ISBN 978-7-208-11370-1,2022-10-1~10-28
另一本在喷嚏网上看到的推荐,原先以为会是一个描述何为现代世界,然后描绘一下起因以及一些意识形态的变化等。看完才发现,书中是说英国是最早的现代世界,讲述的也是英国的种种特别之处,以及这些特别之处最后引发的变革和其与其他欧陆国家的不同。是一本介绍英国特色以及其中世纪之后的发展的书。
由于英国是岛国,所以其信用体系相对其他欧陆国家更为诚信,这点和日本比较接近,是不是岛国都有这个特点?因为区域比较小,无法逃离,所以大家都会诚心以待?不过话说国内的户籍制度,基本上也将大部分人绑定在一个比较小的区域了,但是好像这方面并不强。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我们并没有富裕太久,也就最近几十年的事情。英国是富裕了几百年了。而且很早就舍弃了那种世袭的阶级制度。所以美国梦,其实是英国梦的加强版或者现代版?
说英国并没有想欧陆,尤其是法国那样的出身制度,法律也是一视同仁,尤其是对于国王的限制。所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对于私产的保护,遗产的委托保管人,对契约的尊重等,都让人羡慕。特别是最近一个新闻中看到的,下台的特拉斯首相(好像是英国任职最短的首相)在议会里和其他议员的辩论和争吵。这样的政治氛围着实让人羡慕。
亚当.斯密所说的富国三要素“和平、便利的税收、适度的法律(peace, easy taxes, and a tolerabl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在英国存续了相当长的时间。也明白了一些关于普通法和大陆法的区别。原来大陆法是基于欧陆的大陆来说的,是由罗马法条演变而来的。所以我们也是西方法律的一个延伸咯?
P49 长江三角洲看上去更像一个日益内卷(involuted)的经济体,而不像一个即将起飞的经济体。本文主张:长江三角洲的黄金时期是17世纪,在此之后的前景确实一片黯淡。 这本书是2013年出版的,所以“内卷”是一个学术名词,而不是新兴的网络词汇咯?
P50 艾伦的观点在他最近的一本书中阐述得更为详尽,但总体论调不变。这部近作的主题是,英格兰的劳动力价格和商品价格奇高,促使各种节省劳力的发明广泛传播,并为新兴制造业提供了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中国现在也到这个节骨眼上了,看看会有哪些产业得到飞跃式的发展吧。自动化解决方案可能真的会一飞冲天?SaaB? (Solution As A Business)
P53 主要的社会参与者是农民、收租地主、商人和一个只学习断文识字而不学习技术的政府管理阶层;果然没有太大的变化,这就是所谓的五千年沉淀吗?积重难返?
P65 英格兰看不到这样一种局面:亲属是你唯一可以信任的人,唯一帮助你的人,唯一在疾病、事故、年迈之时挑起担子的人,哥哥姐姐是自动帮助弟弟妹妹的人。从小受到的教育都是:外国人情淡漠。现在才明白,人情可以淡漠是需要极其完善和先进的社会及法制制度来承接的。我们这一代,相对于上面一代,人情就淡漠很多,主要的原因也是因为社会的发展导致的。尤其是在比较一线的大城市,大家普遍会更守规则。再下一代,可能会更进一步。估计Z世代不会想到,支付宝的出现,是因为之前人们之间的不信任所泛滥的程度之大而导致的。这十几年,真的变了很多,身在其中可能没有感觉,类似温水煮青蛙,但跳脱出来仔细想一想,确实是很大的变化。记得之前买东西,哪怕是实体店,都要担心会不会买到假货、水货、翻新机什么的。现在网上的购物,都基本闭着眼睛买。说到人情这一块,记得之前有人转达,说PM许觉得DK的人情味还比较浓,不像之前的外企,都很淡漠。然后DK虽然是民企,但多少更像外企一点,而某人的老东家可能是个更纯粹的民企。所以这么看,是不是也是符合道理的?从规章制度的完善程度来看,外企>DK>民企,所以员工们的人情淡漠程度也是,外企民企 (外企最淡漠)。
P109 在美国,一个人露富时总有一抹羞色,仿佛这终归是一件需要道歉的事情。但是英格兰人对自己的财富只有纯粹的骄傲,将它视为一种终极证书。
P140 “现代”社会的要义是,每一个领域彼此分立,因而家户的宗教功能消失了,家庭生产方式也遁迹了。无论是一个家庭、一个种姓还是一个共同体,总之任何集体都不在高于一切,相反,个人变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缩影,赋有了属于其个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他或她本身,凭自己的名分,成为了一个法律——政治——经济实体,而不再像先前那样,仅仅是一个大于个人的团体中的一分子。但是Communist的社会中,出现了一个高于一切的大公社。
P153 在历史上的大多数社会,人们会把自己更喜欢的亲属和邻居挑出来多多交往。但是,仅仅因为相互喜欢,而无任何其他计较,就和一位非亲属结成一种较为深厚的、喜忧与共的关系,这种概念并不普遍。至于一对成年异性结成这样的“朋友”,这种年头更是匪夷所思。额……
P155 英格兰的这种社会关系,只有在一个受到细致的法律条文和习惯法保护而且充满信任的社会,才能运行无碍。所以英国是比较理想的移居国了啊,哩哩真的是人生赢家啊。
P156 杰克.卡德韦尔等人说得不错,一旦个人融入了市场,一旦财富有可能传给后代,一旦发生教育成本,一旦个人启程到一个开放的市场去谋求独立的经济生活,子女就不再是资产,而变成了负担。换言之,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与个人主义相结合,击垮了多生多育的基础,如果再加上一份政治上和法律上的安全保障,诗人不必借助一排堂亲表戚来保护自己,那么,合理的策略必然是少生几个孩子,但是好好地教育他们。所以中国目前是相当的进步咯?生育率急速下跌。
P206 法律和司法如同润滑油,是一个文明的所有部件能够顺利合作。如果说现代性的关键在于政治、宗教、经济、社会——作为各有不同需求的四大领域——之间既分立,又平衡,那么,能够维持它们的平衡,并为它们提供共同基础的就是法律体系。
P212 尽管写下了浩瀚的诉讼记录,普通法的终极基础确实口头传统(oral traditions)和记忆先例(remembered precedents),而不是一部固定的书面法典(a fixed written code)。威格莫尔综览了世界上的14个法系,发现其中只有两个是口头的、基于先例的,那就是英格兰和日本的法系。岛国的特点?
P214 衡平法院(Equity Courts)逐渐发展成一个与此平行的系统,地位也日益重要。它们处理的是平衡或公平问题,而不是严格的法律问题。法律无论多么细致入微,也不可能永远产生正义,很多情况下显然有这样那样的错误,却无法被法律查证。于是“衡平”在14世纪的英格兰问世,被置于极具权力的大法官(Lord Chancellor)的保护之下,弥补了一个巨大的空白。衡平对于财产权尤为重要,因为任何一种系统性的法律都不能包拯断案正确,哪怕有成文法和书面文件作依据。但是我们的理念是,就是有这么一个绝对正确的真理法。
P215 首先由大陪审团(the Grand Jury,大陪审团是一项法律程序在私议阶段召集的陪审团,由12~23人组成,对指控进行评估,然后决定证据是否足以提出起诉书和进入审判。)对案件进行审查,大陪审团成员均出自当地的绅士阶层,有钱有势,既不惧怕君王,也不惧怕被告及其朋党。那如果是他们自己的同伴违反了法律呢?
P215 法庭上有一个陪审团(这个陪审团也叫“小陪审团”petit jury或者“审理陪审团”trial jury,以区别于grand jury),由12名与被告同等的人(peers of the accused)组成。谁将组成陪审团?就连这个问题,也必须在某种程度上取得被告的同意:“挑出36名陪审员候选人,允许被告无须提出理由地拒绝其中12人,然后提出理由地拒绝另外12人,余下的12人将组成陪审团。”
法官是“裁判员”(umpire),在庭上监督检举方(the prosecutors)和被告方(the defence)之间是否公平游戏,陪审团则在庭上宣布哪一方获胜。这很像是一场拳击比赛或舞蹈竞赛。此种的基本推定是某人“在被证明有罪之前是无罪的”,只有当检举方能够证明“再无任何合理怀疑”时,某人才被宣判有罪。“英格兰人说,宁可让12个罪犯逃过人类的正义,也不让一个无辜者蒙冤”
P227 大多数农耕文明中看到的一种法系——虽不乏变体;其特点包括:中央化;以成文法规为基础;赋予国家以无限权力,却几乎不给公民或臣民以丝毫保护。
P255 整个欧洲大陆却向中国和伊斯兰国家早先发生的情况一样:权势者对知识机构的财富和独立满怀嫉妒,对它们的自由探究满怀恐惧。弗朗西斯.培根一语中的——“知识就是力量”,力量当然不允许落到专制政权的掌控之外,于是自由的大学不再能够生存。
P267 至少从17世纪中叶开始,英国科学就被包裹到了一种鼓励物质繁荣的意识形态之中。我们直到目前,都报包裹在不鼓励物质繁荣的意识形态之中。
P316 乔治.齐美尔给出了一份雄辩滔滔的描述:“货币是一切不同事物的唯一等价物,结果它变成了一个最可怕的校平机,因为他只用‘多少钱?’来表达事务的一切本质区别。货币,连同它的苍白无色和冷漠无情,变成了一切价值的共同名字(common denominator),它无可挽回地掏空了万物的内核,消灭了万物的个性,使万物在不息的货币泉流中失去了各自特有的重力。于是,万物都归结到同一个水平线上,彼此仅有的区别只是占多大面积而已。”
《蜜蜂寓言》:私之恶,公之益(Private Vices, Public Benefits)
谚语:至善者善之敌(The best is the enemy of the good),愿意是追求尽善尽美反而过犹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