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需要对所有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包括发放的贷款和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存放同业、拆出资金、抵债资产、其他应收款项、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及表外承担风险的资产等。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委托贷款、国债、其他不承担风险的资产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金。对发放的贷款和垫款的减值准备是银行减值准备金的大头,占比多在95%以上。
减值准备金需要满足银监会的两大监管要求,其一是“拨备覆盖率”,简称“拨备率”,指资产减值准备/不良贷款大于等于150%;其二是“贷款拨备率”,简称“拨贷比”,指资产减值准备/贷款余额大于等于2.5%。同时满足拨贷比2.5%、拨备率150%的不良贷款率约等于1.67%。银行按照拨贷比、拨备率的要求计提拨备,如果银行超过监管要求计提的拨备,称之为“超额贷款损失准备”,此“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可计入二级资本。
对投资者来说,拨备作为成本计入银行的利润表,拨备计提的不同会影响银行的当期利润,从而影响每股收益,最终影响到股价。在财报的减值准备项目下,对大额不良贷款逐笔评估潜在损失所计提的减值准备,叫“单项评估”,对剩余的不良贷款按照分类,或根据监管要求计提减值准备,或根据银行自有模型估算的违约概率、损失等计提的减值准备,叫“组合评估”。投资者看财报时,重点关注“单项评估、“组合评估””的总数即可。在银行财报的贷款减值准备项目中,一般由如下几个单项组成:
1、减值损失。减值损失的第一小项为“本年新增”,指当年新增的贷款减值准备;第二小项“本年划转”,指从“单项评估”栏划到“组合评估”栏的行动,总数为零,不影响拨备的库存总量,此种划转也不影响资产负债表和利润状况。第三小项“本年回拨”,指把拨备拨回到银行正常账册上的行为,减少银行当期支出,增加银行当期利润,同时也会增加资产负债表的客户贷款与垫款科目的总额。发生回拨的原因一是收回本金,二是贷款升级(客户经营好转,从次级变关注,或从关注变正常)。由于回拨能增加当期净利润,产生所谓的拨备反哺利润现象,从而使经济触底之后银行利润的增长优于经济复苏的程度。
2、已减值贷款利息收入。也称“已减值贷款利息回拨”、“已减值贷款折现回拨”、“已减值贷款折现转出”,减少拨备的总量。
3、本年核销。指损失发生后,穷尽手段追讨仍无法收回的,经监管部门核准,可以核销。核销不影响资产负债表,不影响利润表,但核销会影响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拨贷比等监管指标。通过核销,可以促成拨备覆盖率达标,降低不良率,同时不对当期利润产生任何影响。因此,监管部门严格审查核销行为,根据2013年修订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规定,核销需要银行举证证明该笔贷款确实无法收回,如法院的终本裁定或政府部门、公安部门的相关文件等,虚假核销的根据金额和性质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
4、收回以前年度核销。指银行把不良贷款及其拨备核销后,居然天上掉馅饼又收回该笔贷款了,那么,收回的款项,在扣除追收费用(如律师、差旅、公告等)后,把原来核销的贷款和拨备还原,从而增加拨备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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