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长投--2017年常见所得税培训问题之四-长期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
(2017-02-10 13: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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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的税务处 |
分类: 原创财税文章 |
长期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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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成本法 |
对子公司的投资 |
权益法 |
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 |
(一)成本法
阶段 |
账务处理 |
税会差异 |
投资时 |
借:长期股权投资 |
|
决定分配利润时 |
借:应收股利
|
免税收入,纳税调减——永久性差异 |
收到股利时 |
借:银行存款 |
|
(二)权益法
阶段 |
税会差异 |
投资阶段 |
投资成本的确认可能存在差异 |
持有阶段 |
投资收益的确认时间存在差异 |
免税收入 |
|
处置阶段 |
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存在差异 |
第一阶段:投资阶段
按投资成本记录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
比较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可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损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
【例题1】华芳公司于2013年1月取得信诚公司30%的股权,支付价款6000万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企业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5000万元(假设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60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60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6000万元大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4500万的,该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吃亏:会计与税法无差异。
【例题2】华芳公司于2013年1月取得信诚公司30%的股权,支付价款6000万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企业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4000万元(假设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6000万元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7200万的,该差额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损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7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60 000 000
营业外收入 12 000 000
占便宜:会计与税法存在差异——暂时性差异,调减。
情形 |
会计处理 |
税会差异 |
吃亏——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
无差异 |
占便宜——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
有差异,汇算清缴时,填5000表第5行,纳税调减“营业外收入”部分 |
第二阶段:持有阶段
情形 |
账务处理 |
税会差异 |
纳税调整 |
(1)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变化时 |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
会计:确认投资收益 |
暂时性差异,5030表,纳税调减 |
(2)决定分配股利时 |
借:应收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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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不再确认 |
暂时性差异,5030表第6行调增; 永久性差异调减 |
(3)收到股利时 |
借:银行存款
|
无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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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2续】2013年12月31日信诚公司所有者权益总和为30000万元,增加了6000万元,但信诚公司股东会尚未宣告分派股息、红利,华芳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8
000 000
贷:投资收益 18 000 000
会计与税法是否存在差异?
投资收益确认时间的暂时性差异:未宣告分红,会计确认投资收益,税法不确认,通过5030表纳税调减。
【例题2续】2014年7月10日股东会宣告分派股息、红利,华芳公司可获得750万元股息、红利,华芳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决定分配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7 5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7 500 000
收到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7 500 000
贷:应收股利 7 500 000
差异:(1)投资收益确认时间的暂时性差异:宣告分红,会计不确认投资收益,税法确认,通过5030表纳税调增;
(2)由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利红利等权益投资有税收优惠:永久性差异,通过7011表第7列,纳税调减。
第三阶段: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阶段
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投资收益
【例题2续】2015年3月20日,华芳公司以8300万元的价格转让所持有的信诚公司股权。华芳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83
0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72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0 500 000
投资收益 500 000
会计与税法是否存在差异?
税收上,股权转让所得=8300-6000=2300(万)
会计上确认收益50万,税法确认收益2300万,此时,通过5030表纳税调增:2250万。
购买时,税法纳税调减1200万,未宣告时,税法纳税调减1800万,宣告时,税法纳税调增750万,总体上来看,税法比会计上少确认收入2250万,处置时,税法比会计多确认收入2250万元,此时税会暂时性差异消失。
关于清算所得:
方案一:股权转让方案
方案二:先分配后转让股权方案
方案三:先转增资本再转让股权方案
方案四:撤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