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前发生的销售退回所得税处理
(2017-02-01 13:26:23)
.如果财务报表尚未报出,属于在汇算清缴前,应作为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用收入、成本科目调整,税会无差异,不用调整纳税申报表。
.如果财务报表已经报出,属于日后事项且在汇算清缴后,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同时调整纳税申报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 财会〔2003〕29号
三、问: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涉及的所得税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和纳税调整?答: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其相关的收入、成本等一般应直接冲减退回当期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等。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涉及的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报告年度相关的收入、成本等;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只要购货方提供退货的适当证明,可冲减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企业年终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前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应作为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企业年度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可能因发生于报告年度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相应产生会计与税法对销售退回相关的收入、成本等确认时间不同以外,对于其他的销售退回,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与税法规定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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