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在13地兼容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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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国家发改委 |
分类: 招标资讯 |
导读:2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在部分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企业招标采购平台试运行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功能的通知》,
即日起在部分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企业招标采购平台试运行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功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各参与互认平台开展交易的招标投标项目,不得拒绝市场主体使用网络共享数字证书跨区域投标。
各参与互认平台要严格按照《网络共享数字证书技术标准》规范开展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不得通过自行修改标准或设置技术障碍,增加市场主体使用难度和负担。
首批6个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市、区(县)两级全部招标投标领域部署应用网络共享数字证书。
市场主体选择使用执行《网络共享数字证书技术标准》的任一套数字证书及其APP载体,在任一参与互认平台完成注册后,即可在全部参与互认平台投标,做到只需注册一次、只用一套数字证书。
附: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功能试运行平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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