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55590元和38053.4元!福建2家公司因政采存在违法行为被处罚

标签:
违法行为政府采购比地招标网招投标 |
分类: 招标资讯 |
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得知,福建近日有2家公司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被通报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相关当事人有福建鼎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福建省中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福建鼎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行为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福建省中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行为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福建鼎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参与福建省武夷山监狱罪犯食堂冻品、肉类(新鲜牛、羊、猪肉、鱼类)采购项目,存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福建省财政厅决定对福建鼎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一、处以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七的罚款,即38053.4元(5436200元的千分之七);
二、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在参与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福建省财政厅决定对福建省中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一、处以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六的罚款,即55590元(9265000元的千分之六);
二、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更多招投标信息请登录【比地招标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