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关于对一公司记不良行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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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宣城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通报,安徽冠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的通报。
被记录单位:安徽冠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2022年6月28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你公司中标的绩溪县华阳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XX-GC-GK-2022007)开展第二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标后履约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你公司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均不在岗。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 [2021]46号)及其认定标准第11条。
记分分值:13 分
披露期:3个月(2022年8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记录单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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