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2-06-14 15:54:14)分类: 奖助补贷保 |
各同学:
为促进我校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学校今年将继续开展“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人数:1人
评选对象:
本学年参与勤工助学的在校本科生
注:上学期学业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原则上上一学期综测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0%;
持续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不少于1学年(即至少从2021年9月——2022年6月都在岗)
电子材料:
1.汇总表(附件一)
请以“姓名+勤助先进个人”命名,于6月15日晚20:00前发送至1017727798@qq.com,过时不候,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发送邮件后请私信兼辅方便确认。
(附件见群文件)
(转学校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促进我校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学校今年将继续开展“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的对象为本学年参与勤工助学的在校本科生:
(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且不在处分期间;
(二)勤奋学习,积极向上,上学期学业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原则上上一学期综测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0%;
(三)工作优秀,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持续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不少于1学年(即至少从2021年9月——2022年6月都在岗),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工作责任心强,积极肯干,表现突出,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评选人数
(一)“三助”岗位推荐人数
各学院“三助”各申报1人作为候选人,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人力资源处、档案馆、发展委员会、团委、研究生院等用工较多的单位可推荐1人作为候选人;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科学技术研究院、艺术中心、资产管理处、教育合作处、后勤管理处等用工较少的单位,学生可自行申报,学生资助中心将根据条件评选。
(二)公共服务岗位推荐人数
勤工助学工作人数在20人以下的单位原则上申报1名;勤工助学工作人数在20—40人的单位原则上申报2—3名;勤工助学工作人数在40—60人的单位原则上申报3—4名;勤工助学工作人数在60人以上的勤工助学单位原则上申报5—8名。(各独立实验室、计算机中心的勤工助学学生按公共服务部分规则单独上报)
三.评选程序
(一)“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用工单位在自荐和他人推荐的基础上,在所有勤工助学学生中进行评议推荐。
(二)经各用工单位的推选后,拟申报的学生名单在各用工单位进行至少为期三天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并无异议后,被推选的学生可登录“南京师范大学一站式事务中心”,点击“荣誉称号”,按要求申报,并在系统中导出《南京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四)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对上报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表彰及奖励
学校将为评选出的“勤工助学先进个人”颁发获奖证书,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生工作处(部)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