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企业税收方面怎么执行
(2019-08-07 1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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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政策劳务费代发灵活用工社保调平 |
分类: 灵活用工个税政策 |
税改过后,灵活用工方面的政策也颁布的不少,但是还是有很多中小型企业的负责人无法理解灵活用工企业税收方面怎么执行,因为他们无法理解政策中的一些细节,担心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给企业带来麻烦。接下来,我们就这部分问题来大家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我们需要了解的灵活用工企业税收方面的一点是灵活用工工资也是“工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指出: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这里,我们要重点了解的是,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要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这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也就是说,灵活用工企业税收过程中,临时用工的工资也是要纳入工资薪金支出的。
那么,灵活用工企业税收政策下发放职工工资,要使用什么养的原始凭证呢?我们要给大家普及一下,原始凭证包括:工资结算单(工资表)、工资分配方案、银行单据、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会保险名单清册。
有一点我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在灵活用工企业税收核算中,灵活用工人员的奖金是否纳入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必要条件之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中提到过相关问题: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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