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记载的酒文化
(2023-10-17 10: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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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随笔 |
分类: 文史 |
《资治通鉴》对酒文化的记载文字很生动,譬如描写刘曜、苏峻醉酒之后的文字读者会过目不忘。《资治通鉴》共二百九十四卷,司马光在最后一卷最后一则(28则)用这些文字结束全编:“契丹主遣其舅使于唐,泰州团练使荆罕儒募客使杀之。唐人夜宴契丹使者于清风驿,酒酣,起更衣,久不返,视之失其首矣。自是契丹与唐绝。罕儒,冀州人也。”
《资治通鉴》在第一卷伊始,涉及到酒及其器具,写的是晋国立赵、魏、韩为诸侯,赵、魏、韩三家联合起来,攻打执掌晋国大权的智伯,其文曰:“三家分智氏之田,赵襄子漆智伯之头,以为饮器。”
“饮器”是何物?是做什么用的?颜师古解释说:“匈奴尝以月支王头与汉使歃血盟,然则饮酒之器是也。”
资治通鉴的第一卷就写到了三家灭智氏,其结果是胜利了,其标识是第一卷第3则的“三家分智氏之田,赵襄子漆智伯之头,以为饮器”,这一条纪事,分明写到了酒,而且记下了把智伯的头颅漆制加工用来盛酒的史实。
提到酒文化,尤其读到《资治通鉴》这则纪事现象,是很能引发深思的。
酒文化,《易经》亦有提及。《易经》最后一卦是《未济卦》,《未济卦》说的是什么道理?说的是事物是在变化的,要么往好的一面发展,要么往其反面发展变化,以此向人们发出警告。其最后一爻上九的爻辞是“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其象辞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易经》以酗酒放纵的伤性行为为喻,来说明修身阳性的重要。把它放到最后一卦的最后一爻,是有深意的,说的正是“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吧?
《资治通鉴》是从《易经》那里得到的启示吗?《易经》是以如何饮酒才不会招来祸殃,是以酒为喻说明事物变化的哲理,而《资治通鉴》则以史实中的酒为据来说明成败得失,二者可谓纲目契合,彼此呼应。
那个契丹使者因酒酣而死,因酒酣糊里糊涂而死,这是酒在另一方面所起到的作用。《资治通鉴》和《易经》一样,在结束全书的时候,都提到了酒,或许是编撰者有意为之。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借到《资治通鉴》来读,后来自己拥有一部《资治通鉴》,边读边写了写文字。古人的故事百读不厌,并非泥古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