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官员廉政是国家的根本

(2023-04-30 10:11:33)
是不是司法腐败,是不是枉法裁判大家看来证据就知道。
新证据: (是3张新证据是判决后拿到的,2022年10月村里出现疫情、入户登记拿到的)诉讼前我到村委会讨要过证据看补偿结果、村长说不能泄露个人秘密不给,我在法庭上说过没被采纳我说的给村民的补偿,法院没让开发区没按《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提供证据、法院法院没调取证据。现在的新证据足能推翻原判决,有新证据地方法院不给立案重审。新证据证明村民在村里有房户口不在村给了安置房、40多年在改革开放前去世无儿无女老人,拆房后给了安置房。两张证明人从小在外当工人村里有房,全家人户口又都不在村,拆迁后给的安置房。拆迁开发区领导和村干部签字按安置方案规定给的安置房我家没得到,法院无凭无据判不给安置房。又按扣了费用费用后给补偿款, 没不按开发区规定的被拆房屋面积每平方1500元判给补偿,依法依理说不通。
新证据:(一张是2022年4月拿到的村里没盖房的宅基地补偿证据)修黄河大道修路开发区向法院提供的补偿明细补偿表给我们22户房屋补偿款39592566元、开发区拆迁房屋给的均价每平方1500元。扣罢安置费给的最高的每平方600元,村里征收没盖房子的老空闲宅基地,每平方补偿的450元,拆迁村民的房屋每平方补偿的房屋补偿款800元。村里建设新村拆迁不开发区补偿还高,法院判案,没按开发区的安置补偿方案判案。也没有按村里安置补偿方案判案。
证据一、(2张公告) 、开发区2011年出的拆迁公告,2012年5月1日再次公告拆迁,5月底拆迁补偿完毕。管委会提供的2013年河南省文件和安阳市文件,文件没有法律效益。征地没按规定提供国土资源部批准用地文书及征地批准用地文号。开发区的【2023】22号文是扣罢安置费后的补偿,楼房每平方600元、平方砖混的每平方480元、砖木的460元,简易房20元,扣罢费用后给村民的补偿。2009年开发区修平原路拆迁小吴村村民的房屋,村里没给村民提供安置房,补偿款给村民的房屋补偿款每平方1600元、1530元。
证据二、(8张照片) 、公安封路照片、夺我手机照片、黑社会领未成年进我家的照片、拆迁后公安和黑社会长期跟踪的照片。
证据三、(3张丈量表3张补偿表)、我3家3处房屋的拆迁丈量表和补偿表,补偿表上是扣罢安置费等费用给我家的补偿款,我家的 55号院,被拆房屋面积250.36平方,房屋补偿款加其它补偿款合计296108.02元。我岳母的84号院房屋面积192.89平方,房屋补偿款加其它补偿款合计231623.4元。我儿子和侄子的楼房1号院房屋面积949.77平方,房屋补偿款加其它补偿款合计807179.24元,偿款共计1334910.66元。
证据四、(1张村两委、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共同制定的拆迁安置方案。)按规定我家应该分五套安置房,按村安置方案附件二第一条规定,有我夫妻的一套安置房,有我儿子的一安置房。按村分房安置方案附件二第七条规定,有我女儿的一套安置房。村分房安置方案附件二第五条规定,有我侄子的一套安置房,有我岳母的一套安置房。拆迁钱我夫妻的那套安置房已购买,拆迁后应该再给4 套安置房。
证据五、(是逼我签字的2张篡改的补偿表)、开发区补偿表上给我家楼房1号院的补偿款807179.24元,被告多次篡改伪造补偿款,第一次拿来的楼房1号院补偿款34万多,金额与补偿表上金额差距太大,我一气之下把补偿单撕碎。第2次拿来的补偿单是378532元我没签字。第3次拿来是393426元,我被公安和黑社期跟踪者,我妻子和儿女怕我出事叫我答应开发区的一切要求,无奈2016年6月28日在第3次拿来的楼房1号院393426元补偿单上签了字,没给55号院和84号院补偿款。
证据六、(安阳市法院法官段新叫我到银行打出来的银行交易明细表) 、是省运管转给我家的拆迁补偿款、包括含法院判给的因拆迁4年没分给的3人、每人每年4000元福利钱、共给了409326元。
证据七、{2张是被告侵占我家补偿款的证据(我岳母年迈、侄子年幼,怕我们不叫公粮,也是为便宜收公粮把我们的户口并在我家户口本上)}、拆迁我家三处房屋给我家的补偿款总计1334910.66元。我家仅仅得到409326元, 管委会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显示,我被逼2016年28日签了伪造的补偿款协议,被告于6月29日和10月17日冒用我的名字分两笔把其余的补偿款给转侵占。判决书里的数字全是凭空捏造,与补偿款数字前后不吻合,说词前后也不一致。
证据八、(2张开发区领导和村干部签字给安置房) 、签字给的我女儿的是110平的11层框架楼小高层安置房,我家的两套安置房都是6层、根本就没有小高层安置房。我女儿、侄子、岳母90年都参加分了责任田、其他没分过责任田的、去世的老人和从小在外地工作的全家户口又不在本村,开发区拆迁按村里的安置方案规定有房去世的老人和没分过责任田全家户口又不在本村的村民安置房、是给我家的安置房我家没得到,法院不履行审判职责去查安置房的去向,法院却派人调查我侄子女儿户口什么时间不在村、我岳母那年那月去世,最后不判给安置房,既不判给安置房、又不案被拆房屋面积每平方1500元判给补偿,判决书缺失所依的法律条文和证据,也不符合逻辑。
证据九、(开发区向法院提供的行政答辩状1份) 、被告向法院提供的行政答辩状里称:拆迁村民房屋从房屋补偿款里扣除部分,作为安置费等费用支付给了村集体,剩余的部分支付给了个人,指的是开发区22号文上的补偿。
证据十、(7张庭审笔录) 、 两张是安阳市法院庭审笔录, 被告在安阳市法院胡说我家房屋是殷都区政动用的黑社会,雇佣的未成年跨区来拆迁的我家房屋。五张是河南省高院庭审笔录, 被告管委会在省高院法庭上承认我家房屋拆迁的,称村委会负责安置,村委会与管委会不存在委托关系证词。依法开发区管委会应该履行补偿职责,法院应该判开发区案自己的补偿方案,归还我家应得到安置房和补偿款。
证据十一、(3张)是我家55号院。我岳母家的84号院。儿子和侄子的楼房1号院照片。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