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不知什么办了
(2022-06-19 15:03:57)
我是河南、安阳开发区、许吴村村民,我叫苗长燕。我诉讼安阳市开发区管委会,官黑、勾结,侵占我家补偿款和安置房案、安阳市开发区管委会的拆迁、补偿行为,不但违法而且构成严重的犯罪。安阳县法院、安阳市检察院,伤失到得底线,袒护被告,不依法行政,枉法裁判,作出违法的行政行为。被告提供的证据,有管委会和村居委会签字给我家的安置房,我家没得到,管委会补偿单是给我家的补偿款,用我的名字转走给侵占,安阳县作出的(2019)0522行初33号裁定书被升级法院发回重审。又作出(2020)豫0522行初46号判决书,主审法官行政庭庭长张晓亮,再次判决驳回诉讼。我再次上诉,在市法院法官问被告,拆我家多少房子,应该给我家多少安置房,多少补偿款一问三不知,法官叫被告三天内送来代理词休庭,安阳市法院裁定安阳县法院,认定,许吴村居委会是补偿主体错误,实施不清、证据不足,退还诉讼法,案件发回重审。这次审理,安阳县法院叫我提供证据原件,后来多次讨要不但不退诉讼费也不还证据原件,安阳县的(2021)豫0522行初7号判决书,是安阳县法院院长一把手景瑞红审理,她无视党纪国法及有关规定,无视上级法院裁定,无视诉讼人的反对,强行把居委会追加成补偿主体,扰乱司法公正,庭长张晓亮还说我反对没用,是市法院叫追加的,又驳回诉讼,再次上诉,安阳市法院主审法官程晓丽,作出(2021)豫05行终278号支持原判,再次申请再审,省高院的主审法官苗春燕,作出(2022)豫行申47号支持原判。被告提供的证据,给我家的安置房没得到,补偿款被转走侵占,这么明显的事实证据法院不追查安置房和补偿款的去向,法院判我家得到足够的补偿,法院竟敢枉法裁判,我4月11日到省检察院抗诉,告知到安阳市检察院,安阳市检察院受理后,安检行监(2022)41050000015号不支持监督申请,说的话更气人,说谁家补偿的多叫我给谁,都是按规定给的村民补偿,因竞争村长报复我不按规定给我家补偿我什么去告。
前一篇:2022年06月13日
后一篇:2022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