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项目的可研编制,需要什么资质?
(2016-07-08 1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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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 |
分类: 实务操作 |
1980年代初期,国家计委制定了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程序的基本规定,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就是那个时代提出来的,一直沿用至今。
立项指的就是项目建议书得到批准。项目建议书批准之后,再由项目单位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所以立项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前置程序。
后来政府投资领域,政府支持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式逐渐演化出了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贴息四种最主要的方式,都是透过发改委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实施的。
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将过去的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程序,分为了审批、核准、备案三种类型,为了简化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提出“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举个北京市2004年发布的《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为例,能够把这个问题看的更清楚一点。
“第七条 根据不同的政府资金投入方式,采取不同的项目管理制度。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要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建设实施,办理竣工验收和产权登记。对采用投资补助、贴息方式进行投资的投资项目,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所以从条文规定来看,需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过政府审批的,需要这个项目首先是政府投资项目,“本办法中的政府投资,是指市财政预算内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资金、土地批租收入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部分、专项建设资金(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等)、中央补助投资、国债资金和由市发改委、财政局承诺还款的借款资金。”
第二,要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
有这两个前提下,那么由项目单位(通常是行业主管部门,或是经过政府授权的政府出资的行业法人公司),编报项目建议书,发改部门批准后就算是立项了。
然后由项目单位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大概关系是这样的,实际操作中,有些项目比较成熟,为了简化程序,也有项目建议书代可研或是可研代项目建议书,两步并一步的。
现在中央部委层面正在进行的政府投资条例和PPP财政资金方面的管理办法的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很有可能对这套沿用多年的程序产生影响。
因为现在的PPP项目,跟过去的政府投资项目的范畴,有很大程度的重合,过去财政跟发改之间,各自对财政资金的支配有自己的盘子,发改支配的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资金,财政支配的主要是政府采购资金,PPP项目将二者的边界打破了。
【卢望高】我认为这要分情况看待,就针对可研的编制资质,从资质等级角度考虑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甲、乙、丙级均可以,甲级最佳,乙级次之,丙级如果满足申报要求也可以。从资质专业角度考虑,我认为要看信息化所依托的对象,比方说,如果智能化设备安装或者信息化依附于给排水管道、燃气管道、热力管网等市政设施,我认为编制可研的单位应当具备市政专业的资质;如果信息化或者智能服务所依附于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固废处理等,我认为可研编制单位应当具备生态建设与环境工程专业资质;如果智能化所依附的是公路、轨道交通等,可研编制单位应当具备公路专业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资质等。智慧城市其实是在基础设施的管理和服务上实现信息化,一般是需要编制可研报告,可研的专业资质通信信息专业的资质可能更贴近。可研是发改部门审批项目是否可行的依据和项目立项的必要文件。项目要完成立项,需要可研批复,环评批复,节能批复,用地审批,规划批复等前期研究论证及各部门意见。只有各部门意见均批复同意,项目的立项手续才算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