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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汉做事好汉当

(2023-03-29 15:50:47)
标签:

家庭教育

分类: 名人家教故事

好汉做事好汉当

家教故事:日本著名的文化人类学学者高桥敷先生,在他的《丑陋的日本人》一书中,曾详详细细地记述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

高桥敷先生当年在秘鲁的一所大学任客座教授时,曾经与一对来自美国的教授夫妇一家比邻而居。有一天,这对夫妇十二岁的小儿子,一不小心将足球踢到了高桥敷先生的家门上,一块很大的茶色玻璃被砸得粉碎,幸好没伤着人。

虽然发生了这样令人不愉快的事情,但高桥先生和他的夫人还是很宽容的:小孩子嘛,还有不贪玩、淘气的。不过,按照东方人的思维习惯和文化传统,他们估计那对美国夫妇会很快登门向他们赔礼道歉。然而,他们想错了。

那对美国教授在得知儿子闯祸之后,根本就没有、也没想出面替儿子认错。第二天一大早,高桥敷先生夫妇看到的却是那个十二岁的小儿子自己,在一位出租车司机的帮助之下,送来了一块用于赔偿的大玻璃。小家伙见到高桥敷先生,彬彬有礼地说:“叔叔,对不起。昨天我不留神打碎了您家的玻璃,因为放学之后商店已经关门了,所以没能及时赔偿。今天商店一开门,我就去买了这块玻璃来赔偿您。请您收下这块玻璃,也希望您能原谅我的过失。这种事情再也不会发生了,请您相信我。”

理所当然地,高桥夫妇不仅原谅、而且喜欢上了这个通情达理的孩子。他们在家款待孩子吃了早饭,而且还送给他一袋日本的糖果。

事情本来就可以划上“句号”了。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当孩子拿着那袋糖果回家之后,那对美国教授却出面了。他们将那袋还没有开封的糖果还给了高桥夫妇,并且解释了不能接受的理由:一个孩子在闯了祸的时侯,不应该得到奖励。

在他们看来,是十二岁的“男子汉”,应当学会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起他能负的责任了。这孩子打碎了邻居家的玻璃,为了赔偿这块玻璃,他几乎花掉了他自己存折上所有的零花钱。但是,他决不会因此得到家长一分钱的“财政补贴”。如果他的钱不够的话,父母可以考虑借钱给他,但他必须有自己的还款计划。之所以这样做,是让他为自己的过失必须付出代价。只有付出这种代价之后,他才能接受这个宝贵的人生教训。

这对美国教授夫妇的做法,似乎让人觉得有点儿不近情理。其实,这对夫妇的做法是既有“理”又有“情”,很值得我们中国做父母的深思。

家教分析:孩子做了错事,由家长替孩子认错、向别人道歉,完全是出于疼爱孩子,怕孩子难为情。然而,这不是真正的疼爱,客观上是在袒护孩子的过错,孩子既不能从中获得应有的教训,也不能树立起对自己言行的责任感。从而也不可能以此自我警示,谨慎言行,很可能还会重犯此类的错误。

孩子很小的时侯,一般还不会做出太“出格”的事,不会犯大错,闯大祸。但如果家长总是出面代孩子“受过”,久而久之,孩子就会觉得事事有家长给他“兜着”,用不着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孩子不会从中接受教训。这会促使孩子放任自己,逐步变得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孩子一旦犯了大错,闯了大祸,需要孩子自己承担责任的时侯,家长可就爱莫能助了。

无独有偶,美国前总统里根小时候也有类似的故事,这个故事则更清晰地从正面说明《好汉做事好汉当》的责任感对孩子成人成才重要意义,对诠释“很值得我们中国做父母的深思”这句话更有说服力。     1920年,里根11岁。有一天,他和小朋友在院子里踢足球时,不小心将邻居家的玻璃打碎了。邻居很生气,非要他赔偿12.5美元,当时的美国,12.5美元是笔不小的数目,里根吓得赶紧回家,恳请父亲帮帮他。父亲却说:“我不会替你还钱!你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先到邻居家赔礼道歉,而后自己还钱。”里根一脸的不解:“我陪?我哪有那么多钱啊?”父亲说:“你必须对自己的过失负责!我可以借钱给你!但一年后你必须还我。”

按照父亲的要求,里根到邻居家还了钱,而后便开始了打工生活。虽说他才11岁,父亲却对他充满希望,相信他一定成功!

半年后,里根终于挣够12.5美元,对一个11岁的男孩儿来说,这是一个“天文数字”,但里根却靠自己的双手,弥补了自己的过错。

    后来里根成了美国总统。可只要里根回应起此事,他就会说:“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承担过失,使我懂得了什么叫责任。”

里根能成为美国总统,因素很多,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应该是“好汉做事好汉当”的责任感!试想一下:假如里根是一个做事不认真或缺乏责任感的人,美国人会将那么一个大国交给他管理吗?

家教启示:“好汉做事好汉当”也是中国一句有名的古话。中国有识之士历来认为,孩子做了损害别人利益的事,让他自己承担责任,向人家道歉,赔偿损失,这不仅是为了取得别人的原谅,更重要的是使他从小就对他自己的言行切实负起责任来。这种传统的经典古训我们要很好的传承。

要知道,对自己的行为都不负责任的人,不可能严于律己,更不可能指望对他人负责任。这种人在与人交往中很难取得别人的信任,不可能被接纳,融入社会群体。

    对于小孩子,法律是规定未成年人行为的社会后果要由其法定监护人(首先是父母)负责。但他们到成年,即满十八岁以后,就必须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后果负起完全的责任。但值得高度注意的是,这种社会责任感,等到十八岁以后再培养就晚了,应当从小培养训练,古今中外教育有识之士无不强调“教子婴孩”就是这个道理。培养训练的方式不仅仅是讲道理,更要像故事《好汉做事好汉当》里的主人公那样利用生活中的事件做“教材”。有些事虽说是小事,也没有造成多么严重的后果,但如果家长能抓住并利用这生活中的点滴小事,从小培养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习惯,这对增强孩子的自律精神、谨慎自己的言行,以便将来顺利地进入并自立于社会生活,独立地全面承担人生的责任和义务,在社会生活中担当大任,是非常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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