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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姐嫁地主周家(一)

(2016-11-24 20:30:28)

《红楼梦》第五回十二正册巧姐的画面是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其判云:

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红楼梦》曲〔留余庆〕唱她:

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由于巧姐的故事主要落在后半,所以程高续书要替画面、判词、《红楼梦》曲构思情节。

程高第一个要解决的是狠舅奸兄。狠舅不错,王仁谐音是「忘仁」,前八十回刚好有劣迹。奸兄则最少贾芸是错的,贾芸是八十回前作者正面描写的人物,我将在下文中论及,这里先卖个关子。

当贾家势败,狠舅奸兄出卖巧姐时,出面解救她的是刘姥姥,由于判词、《红楼梦》曲文字叙述很清楚,不曾有人存疑。

巧姐被救到乡村,由于画面说得明白,程高诸人基本上也没有错误。

只是巧姐最后嫁给了谁?倒值得吾人关注。

第一一九回写巧姐被刘姥姥救到庄上,庄上有几家富户,谁不来瞧。内中有个极富的人家,姓周,家财巨万,良田千顷。只有一子,生得文雅清秀,年纪十四岁,他父母延师读书,新近科试中了秀才。那日他母亲看见了巧姐,心里羡慕,自想:「我是庄家人家,那能配得起这样世家小姐?」呆呆的想着。刘姥姥知他心事,拉着他要给他作媒。

第一二○回贾琏就趁便回贾政:「巧姐亲事,父亲、太太都愿意给周家为媳。」

这个婚事如果发生在清朝,应该不会成立。理由是雍正朝起加紧限制满洲、蒙古与民人通婚。乾隆一朝满汉通婚的禁制更为严厉。
我们从清代《户部则例》卷一《户口旗人嫁娶门》:「在京旗人之女不准嫁与民人之妻。」可知其禁制之条件有二:一是在京;二是仅限旗女,旗人娶民女不在此限,此从尤氏父亲娶尤老娘可知。

满清政府不让旗女与民人为妻,又准旗人娶民女,郑天挺以为「其重要原因,实为选秀女。」(见氏着《清史探微清代皇室之氏族与血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只是未悉何故未入选的旗女也不能外嫁?

考清代初期,满汉通婚并不限制。清顺治五年(1648)八月上谕:「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使之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联姻者,听之。」数日后更颁布报部的具体办法。

清初更为笼络三藩,下嫁一批公主、郡主、格格,原以为可以透过皇室与三藩的联姻,巩固彼此的关系,无奈事与愿违,三藩相继造反,演变成最后杀额附、杀公主亲生骨肉的悲惨结局。

这个惨痛的代价,使清室改变了对满汉联姻的态度。「『三藩』之后,满洲皇室与汉人贵族的联姻基本中断。」(刘小萌《清代北京旗人社会形形色色的旗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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