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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人寿保险公司不可以破产,看新保险法第92条

(2016-04-27 13:19:03)
标签:

保险

分类: 最新保险资讯

我们常看到宣传说“保险公司是不被允许破产的”。但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规定,我国保险公司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

http://s6/bmiddle/002P8WEAgy6ZLAqzojj55&690

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原文内容:

 

第八十九条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九十条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合作公司:香港友邦AIA、香港保诚PRU、香港安盛AXA等

「服务项目」高品质生活养老金规划、重大疾病高端医疗服务、留学教育金规划、离岸金融产品投资、千万美金家族信托传承规划、境外资产配置、境外房地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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