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今昔谈
(2021-05-12 09:09:15)
“共同富裕”今昔谈
郑殿兴
在我们国家,“共同富裕”是个常识性问题。可常识性问题,却也有不很“常识”之事、不很“常识”之时。所以,就此来一番忆往昔、说当下……便是个很有意义的话题了。
实事求是说,“共同富裕”是上世纪八十年代邓小平(再一次)唱响的——但更实事求是说呢,中国共产党从建党那天起,就把推翻旧社会、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使命、目标了——“共同富裕”,便在其中了,时时体现了。比如说,建国初期主流媒体倡导的小说《不能走那条路》即不能走个人发家致富之路,鲜明表明了党的“共同富裕”政治主张;面向农民的合作化宣传,更加直观、直白了:“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牛奶面包……”但万物万事,皆言易行难,“共同富裕”道路上的“行难”——走的弯路、吃的苦头,让我们终生难忘了。
结束了文化大革命,步入了改革开放康庄大道,将“齐步走”视为“共同富”之误,迅即成了历史:“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头富”“带领富”“先富帮后富”和“先富、后富、共同富”口号,响彻神州大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在县委宣传部当通讯干事(1984——1985年),没少写农民致富的稿子。一名农村党支部书记因敢于“双带”(既“带头富”,更“带领富”)……伴随村里“万元户”的大量涌现,他也成了北京市特等劳模——市级劳模且特等,何等荣耀啊!可后来,他“昙花”了:私心膨胀,只顾个人发家致富,让党员、村民远离了。
后来,再后来,“共同富裕”“允许一部分人先富”,都不大提起了。尽管,改革、发展在继续,农村有了“新农合”,农民有了“养老金”,但贫富差距,日益加大了;腐败丛生,屡见不鲜了。“共同富裕”未变,可脚步的放慢、放缓或者干脆说有点儿“晃动”,亦非谣言了!当年,山东泰安检察院检察长公丕汉横扫侵权、害民的“老虎”“苍蝇”一串串、一窝窝,都甭说了!单是一个“医改基本不成功”,就足以说明在“共同富裕”上的“晃动”问题了!还有,那个不得不废除的恶法即“收容遣送法”,不也从深层次说明了“共同富裕”之路,确非那么“直线”吗?
近些年,再近些年,尤其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共同富裕”,再一次“歌声嘹亮”了!“共同富裕”,变成细细谋划了,扎实践行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2035、2050年目标,鲜明体现了改善人民生活、缩小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可视为实现“共同富裕”时间表了!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专题、全面研讨“坚持共同富裕”问题,更让我们感奋不已了。我们回过头来想想,越发认识到了:过去那种“左”的色彩的“齐步走”,决非“共同富裕”正路子;后来,后来那种单纯的“带领富”下的“共同富”,也属于浅层次,不很跟趟儿了。
实在说,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不会随经济增长自发形成、出现。为此,既要有“闽宁镇”那样的扶贫成果和“建立脱贫攻坚成果巩固长效机制”,还要切实扎好制度“笼子”,还要涉及分配、再分配,在国家宏观调控、平衡上作文章……唯有如此,才是“共同富裕”大手笔,才会让“共同富裕”有切实保障。而“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2021年3月1日《人民日报》海外版)之谋略,即从医疗、教育等整体、全面推进“共同富裕”之谋略,实在是个与“小富即安”说拜拜的大方略,我们不能不欢呼了!
聚焦“十四五”,放眼百年目标……我们的“共同富裕”之路,会越走越宽广,越走越亮堂——党引领人民向“共同富裕”之路奋进的喜人景象,已在脑海里一幕幕闪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