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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凡人摸史 |
最近热播的电视剧《清平乐》里,为了范仲淹丁母忧守考之事,几派人在朝堂上吵了起来。
为何会吵?
其一当然是孝字当头。
便如赵祯所说,我大宋以仁孝治天下啊。
为何要守孝?
就是报父母之恩啊。
守孝分几类,最重的是斩衰,唐朝之后,要守27个月。
对,守孝并非三年整,实际上,就是两年多三个月。
意在我们出生之后,到了这时候,才脱离父母的怀抱。
守这么久,报答他们的哺育之恩。
其二在守孝可以变通。
否则,直接让范仲淹回家就好了,有什么好争的?
之所以争,就因规矩是人定的。
举两个后世的例子吧。
一个是明朝张居正。
万历五年,张父去世。
彼时,万历新政才刚刚起步,他若丁忧,很可能实权就会被政敌们掌握。
差不多三年之后,他再回来,世道都不知道要变成怎样了。
因此,他颇想夺情。
夺情,就是皇帝夺掉你对父母之情。
可此事谈何容易?
不尽孝,何以忠君?
之前多少位高权重者,一有父母之忧,便会离职回乡,你张居正,想搞特殊?
是的,张居正就是想搞特殊。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
让自己阵营的人怂恿皇帝发个诏书,夺张居正之情,再有议者,杀无赦。
好,搞定了。
结果自然是钳不住天下悠悠众口,风言风语流传于高庙江湖。
数年之后,张居正倒台,夺情便成了罪状。
下面这个,则不可能遭遇张居正那样的处分。
因为,他就是皇帝啊。
乾隆即位之后,下诏,我就是要守孝三年。
你们所谓的以日易月,也就是以一天当一月,守二十七天即释服除丧,我才不信你们的呢。
我父亲待我在太好,不守三年,无法报答。
至于你们讲康熙和先皇,都没守三年,那是有原因的。
谕旨写道:
今诸王大臣所引杜预心丧之说,后人多议其非,朕自幼读书,与未尝披览典籍者有间,此等议论,岂可援以为据耶?
若以遗诏有二十七日释服之旨,此乃为天下臣民而言,非指朕一人也。
从前皇祖圣祖仁皇帝冲龄践祚,未得举行,而我皇考大行皇帝即位之时,军国重务,速应办理之处甚多,是以俯准廷臣之请,然素服斋居,三年如一日也。
……
诸王大臣所奏以日易月之说,断不准行。朕意已定,毋得再请。其如何行三年之丧,著详查典礼,确议具奏。
意思很明白,心丧之说不足为据;康熙雍正皆有特殊原因。
我不搞特殊,一定要守三年,你们别再掰掰了,去查一下怎么守就行了。
结果怎样?
大臣们把他母亲搬出来了。
多年之后,太后去世,乾隆下旨,说出了当年自己未再坚持守孝三年的理由:
雍正十三年,皇考龙驭上宾,朕欲持服三年,群臣请循以日易月之制。朕皆未允,嗣奉圣母慈谕,令朕持服百日,因即遵行。
从范仲淹到张居正再到弘历,丧亲之痛,是必然的。
但守孝之事,却是可以灵活运用的。
所谓原则,得看对谁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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