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弘律师提醒|带着宠物坐高铁你需要注意→
2025-06-24 14:53:44
6月20日起,铁路部门扩大了高铁宠物托运服务试点范围,其中,可办理宠物托运的车站新增了成都东站。6月22日,成都东站迎来了它的首位“宠物旅客”——一只金渐层猫咪。宠物能坐高铁了,方便了不少铲屎官,但也引发了部分乘客对于宠物托运背后法律风险的讨论。对此,6月23日,记者采访到四川坤弘律师事务所王文璞律师进行普法提示。
成都日报2025年6月24日第五版
不是所有宠物都能托运
且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王文璞律师解释道,依据铁路部门试点政策规定,“宠物上高铁”有宠物种类、宠物体型、健康状况和线路的限制:就宠物种类而言,目前仅猫、狗可以上高铁,且烈性犬、野生猫均不能办理托运;就宠物体型而言,体重不得大于15kg,肩高不得大于40cm;就健康状况而言,怀孕、哺乳、分娩后以及生病的猫、狗不能办理托运;从线路而言,需要人宠购买同一车次同一区间车票,一人仅能托运一只宠物。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宠物上高铁”必须提前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该检疫证明需要提前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申报,申报后携带猫、狗现场进行检疫,检疫时需要明确具体乘坐的车辆、车次。对于宠物狗,检疫前还需要由第三方具备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狂犬病免疫证明、免疫有效保护期内出具的实验室免疫抗体检测报告。
运输过程中“人宠分离”
出现意外谁担责
王文璞律师提示,按照目前铁路部门的公告,托运宠物的宠物运输箱不能自带,且运输途中不能探视宠物,托运过程中仅由押运人员定期给宠物喂水。
那在托运过程中,若宠物发生意外,谁来担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内容,宠物逃逸、受伤或者死亡,本质上是宠物主人的权利受到了侵害。”王文璞律师告诉记者,鉴于宠物托运过程中由铁路部门统一管理,禁止探视,如果能够证明铁路部门存在设备缺陷、看护失职、温度异常等情形的,则可以依法向铁路部门主张宠物的治疗费用、误工费用。
宠物死亡或逃逸无法找回的,可以主张宠物的市场价值甚至精神损害赔偿;但如果宠物因自身疾病等原因受伤或死亡的,则需要视具体情况(如承运人是否定期巡视、是否及时通知)确定责任主体以及责任大小。
文章来源 |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坤弘律师提醒|带着宠物坐高铁你需要注意→
6月20日起,铁路部门扩大了高铁宠物托运服务试点范围,其中,可办理宠物托运的车站新增了成都东站。6月22日,成都东站迎来了它的首位“宠物旅客”——一只金渐层猫咪。宠物能坐高铁了,方便了不少铲屎官,但也引发了部分乘客对于宠物托运背后法律风险的讨论。对此,6月23日,记者采访到四川坤弘律师事务所王文璞律师进行普法提示。
不是所有宠物都能托运
且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王文璞律师解释道,依据铁路部门试点政策规定,“宠物上高铁”有宠物种类、宠物体型、健康状况和线路的限制:就宠物种类而言,目前仅猫、狗可以上高铁,且烈性犬、野生猫均不能办理托运;就宠物体型而言,体重不得大于15kg,肩高不得大于40cm;就健康状况而言,怀孕、哺乳、分娩后以及生病的猫、狗不能办理托运;从线路而言,需要人宠购买同一车次同一区间车票,一人仅能托运一只宠物。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宠物上高铁”必须提前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该检疫证明需要提前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申报,申报后携带猫、狗现场进行检疫,检疫时需要明确具体乘坐的车辆、车次。对于宠物狗,检疫前还需要由第三方具备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狂犬病免疫证明、免疫有效保护期内出具的实验室免疫抗体检测报告。
运输过程中“人宠分离”
出现意外谁担责
王文璞律师提示,按照目前铁路部门的公告,托运宠物的宠物运输箱不能自带,且运输途中不能探视宠物,托运过程中仅由押运人员定期给宠物喂水。
那在托运过程中,若宠物发生意外,谁来担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内容,宠物逃逸、受伤或者死亡,本质上是宠物主人的权利受到了侵害。”王文璞律师告诉记者,鉴于宠物托运过程中由铁路部门统一管理,禁止探视,如果能够证明铁路部门存在设备缺陷、看护失职、温度异常等情形的,则可以依法向铁路部门主张宠物的治疗费用、误工费用。
宠物死亡或逃逸无法找回的,可以主张宠物的市场价值甚至精神损害赔偿;但如果宠物因自身疾病等原因受伤或死亡的,则需要视具体情况(如承运人是否定期巡视、是否及时通知)确定责任主体以及责任大小。
文章来源 |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