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空调冷水机红酒柜等含制冷剂雪种(氟利昂2.2类压缩其他)是危险品吗,怎么空运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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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出口运输冰箱出口运输氟利昂运输2.2类压缩气体运输危险品包装容器的标记 |
分类: 危险品空运 |
制冷剂气体在单独运输时,通常是属于2.2类气体危险品(危险品的详细分类,请查看我之前写过的贴:什么是危险品,危险品详细分类。),所以在进出口运输空调、冰箱、冷水机等产品时,第一个要判断的就是,产品内是否含有雪种等制冷气体,如果不含气体,当然就按照普通货物出运了;但是含有制冷气体的机器如何出口运输呢,别着急,我们来根据国际通用规定来分析;
我们先把进出口运输简单的分为航空运输和海洋运输,这两种运输方式也是最常见的国际运输方式。


航空运输(国际快递和空运):国际上航空运输都必须遵循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简称IATA))的规定,这个规定每年会更新,今年2019年最新版是60th,制冷机器,UN2857,我们来一起翻阅这本书;
我们看到UN2857有三段话;
第一段:
Refrigerating machines
containing non-flammable, non-toxic, liquefied
gas
第二段:
Refrigerating machines
containing toxic liquefied
gas
第三段:
Refrigerating machines
with less than 12 kg non-flammable, non-toxic,
liquefied
我们一个一个来看:
首先是Refrigerating machines(制冷设备),这个是UN2857的 Proper Shipping Name(简称PSN),翻译为:正确的运输名称或者正式运输名称,每个UN.NO都有一个对应的PSN,不论货物通用品名是冰箱、空调、红酒柜,凡是归类为UN2857,对应的运输品名都是Refrigerating machines(制冷设备),这个三段都是一样的;
第一段:翻译过来意思是:制冷设备中 含不易燃、无毒的液化气体或氨溶液(UN 2672);
EQ和LQ暂且不论;客机包装要求see 211,货机包装要求see 211,特殊条例A26;我们先看看书上PACKING INSTRUCTION 211(PACKING INSTRUCTION 包装指示,简称PI 211)看下是怎么描述的,如下图:

本指示只适用于客机及货机上的冷藏机UN 2857。
必须满足5.0.2的一般包装要求。
制冷设备或含无毒液化气或氨水(UN 2672)的部件必须满足以下需求:
(a)
(b)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带电钢瓶的机器或部件,所含2.2类不易燃无毒(且无副危险属性)气体不得超过910公斤,或不超过45KG氨水(UN 2672);
(c)每个汽缸必须配备符合公认的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装置;
(d)每个气缸在每个开口上都必须配置一个关闭阀,无其他连接的安全装置开口除外,这些阀门必须在运输前和运输过程中关闭;
(e)钢瓶必须按照公认的联合国或国家标准制造、检验和测试;
(f)在运输过程中,所有受制冷剂压力影响的部件都必须按照公认的UN或国家标准;
(g)如含有液体部分制冷剂,在温度达到55°C时,液体部分不能完全填补压力容器;
(h)如冷冻剂液化,其数量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规定的灌装密度。
即:制冷设备符合以上条件,即可按照2.2类危险品通过航空运输;
Special Provision(简称S.P.)特殊条例:A26
翻译过来:制冷设备包括专门为在内隔间低温保存食品或其他物品设计的机器或器具,以及空调装置。制冷机和制冷机部件如所包含的2.2项气体少于12 kg或包含的氨溶液(UN 2672)少于12 L,即不作为危险货物运输;
第二段:
containing toxic liquefied
gas
含有毒液化气或氨含量50%以上的氨水
Forbidden Forbidden Forbidden,禁止运输;
第三段:
with less than 12 kg non-flammable, non-toxic,
liquefied
含不易燃、无毒液化气不超过12公斤,或含氨溶液少于12升(氨含量低于35%);
Not Restricted Not Restricted Not Restricted,不受限制,即作为普通货物运输;
综上所述,制冷设备国际航空运输总结如下:
1.
符合特殊条例A26,制冷机和制冷机部件如所包含的2.2项气体少于12 kg或包含的氨溶液(UN 2672)少于12 L,即不作为危险货物运输;
2.
3.
海洋运输(参考最新版本IMDG 38-16,2016年颁布,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与空运IATA条例类似,其中特殊条例SP 119中规定如下:
制冷机包括专门为在内隔间低温保存食品或其他物品设计的机器或器具,以及空调装置。制冷机和制冷机部件如所包含的2.2项气体少于12 kg或包含的氨溶液(UN 2672)少于12 L,即不作为危险货物运输;
总结:家用空调、冰箱、冷水机、红酒柜等制冷设备,所含制冷剂一般都是2.2类不易燃无毒气体,符合空运IATA规则特殊条例A26和海运IMDG 特殊条例 119,所以在国际空运和国际海洋运输中,按照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空调机组等设备,含气体超过12KG,则需要按照危险品运输;
作者原创:张俊清17717323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