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行动》
近期,由于专注俄乌局势,我们忽视了两会提案。
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洪洋提交了《建议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的提案。
洪洋指出,当前老百姓在买房的过程中,几乎都会遇到公摊面积的问题,可是到底公摊了多少,全部都是开发商信口开河,而业主却毫无申辨权利。
洪洋表示,从来没有哪一个专业机构在业主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监督下测量清楚每户的公摊面积,也从来没有哪一个业主测量清楚了自家房子的公摊面积。公摊面积看不见、摸不着,老百姓却为它承担了高额费用。
洪洋介绍,公摊面积划分没有统一标准。哪些区域属于公摊面积,哪些区域不是,有没有重复收费?也只能由开发商说了算。公摊面积还衍生出一系列不合理收费,如物业费、取暖费都是按公摊后的面积收费,在住宅寿命期,几十年的积累又是一笔巨额的冤枉支出。
与此同时,业主并未享受到公摊面积的合法收益。公摊面积既然摊给了业主,那公摊面积所产生的收益(广告、车位、会所、超市等收益)也应当摊给业主。可事实并非如此,开发商只将公摊面积数据和费用摊给了业主,而公摊面积所产生的收益却被开发商据为己有。
而且,住宅物业费按建筑面积收费更不合理。物业公司服务的只是公共面积,并不入户服务,居民室内卫生和设施维修都是由居民自己承担费用,为什么物业收费要包含室内面积?另外,公摊面积并不供暖,为什么采暖费却按包含公摊面积的建筑面积收取?
因此,他强烈建议国家应当明文规定取消公摊面积,实施套内面积计价,让消费者买了多大面积,就得到多少实用面积,从而实现明白付费、放心购房,避免开发商用公摊面积做手脚。由此消除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商品房信息进一步公开透明,减少不合理收费项目,化解业主与开发商、物业的诸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首先,为全国政协委员洪洋这个提案点120个赞。
可以说,只要是电梯房,100%的业主都有切肤之痛:预售前明明说的是100平米,想想住进去也够宽敞、够敞亮,可等楼盘建好,打开门一看,各个房间又小又窄又暗,看起来顶多70平米,甚至还不到。
后悔都不行——因为不给退订金。
不买也不行——因为所有楼盘都公摊。
做了冤大头不算,每个月的物业费、取暖费还得按照100平米来缴。
气人不?
经常憋气,就经常骂他娘的。
可是骂归骂,钱还得按期、如数地缴。
否则,立马遭遇停水停电。
中国生产的富豪世界第一。
而各行各业的富豪,房地产业第一。
房地产富豪是怎么来的?
何为公摊面积?
即小区内的: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等等等。
然后分摊到小区的每一套房。
公摊面积是一本明白帐,全国各地公摊率普遍在30%上下。
公摊面积又是一笔糊涂账,究竟业主房产证上的30平米公摊面积位于哪个位置,谁也说不清、讲不明。
正好,房地产商利用这本明白帐和这笔糊涂帐来精打细算:
一个小区按1000套房子算,每套房子加10平米,整个小区就可以加出1万平米的面积来。按小区房产单价1万元每平,一个亿轻松到帐。
虽然,1万平米的建筑面积子虚乌有,但一个亿的资金却真金白银。
于是,又一个亿万富翁产生了。
谁是公摊面积的发明人?
老流氓。
国际上是没有“公摊面积”一说的。
1959年,李嘉诚率先在香港提出并进行。
1995年12月1日,内地引进并正式施行这一楼市新政。包括期房预售、卖公摊面积等模式。
到2006年,香港实行公摊模式已经近50年了,政府部门发现得房率不断下跌。上个世纪70年代时,楼盘普遍有90%以上的得房率,但到了2006年,李嘉诚旗下的长实一楼盘得房率竟然只剩下40%。
得房率40%,另外60%被公摊了。
流氓不?!
房地产商流氓到如此程度,香港人民能不愤怒?!
愤怒的香港人民坚决要求取消公摊面积。
2013年,香港出台彻底取消公摊面积政策:新房销售必须按照实用面积标注;存量房售卖,卖家必须提供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计价双份资料。
房地产商不乐意是吧。
不乐意就罚款100万至500万港币,并判处3至7年监禁。
房地产商不怕罚款,但怕坐监。
于是,香港公摊面积模式灰飞烟灭,香港人民买一平米得一平米,买一百平米得一百平米。
得房率100%。
公摊面积的发源地都已经取消十来年了,咱内地咋还在继续公摊呢?
是老百姓对此毫无怨言吗?
不,老百姓对此早就怨声载道了。
连人民日报都曾发文《“公摊面积”当真是说不清道不明的糊涂账吗?》表示:缺乏公开透明的机制来保证公摊面积真正姓“公”。
连新华社也曾发文表示:对于购房者来说,能够住上明明白白的房子,不再为一笔接一笔的糊涂账埋单很重要,这更关乎公平。
连住建部也曾提出14字建议:住宅应按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为什么还不行动?
难道生产的富豪还不够多吗?
难道产生的房奴还不够惨吗?
还是,楼房避孕还不够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