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师大杀人案最新进展 嫌疑人抑郁症是否逃脱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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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师大杀人案最新进展 嫌疑人抑郁症是否逃脱刑罚?
前段时间的川师大杀人案可以说是引起了大家广泛的关注,但是因为某些原因,导致这起惨不忍睹的案件渐渐的平息下来,近日,川师大杀人案的当地警方出具了一份川师大杀人案主谋的抑郁症证明书,要求减少犯罪嫌疑人的形式惩罚,什么时候抑郁症也能够成为减免刑事惩罚的依据了?具体的情况一起和小编来看看。
昨日上午,成都龙泉驿公安分局民警向四川师范大学杀室友事件被害人家属告知了嫌疑人精神鉴定结果。根据警方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对嫌疑人滕某的法医精神病学鉴定意见是:犯罪嫌疑人患有抑郁症;对其3月27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3月27日,四川师范大学大一学生20岁的滕某在该校成龙校区的学习室内,将其室友芦海清杀害。被害人身中50余刀,头颈断裂。
4月17日,滕母称,滕某患有精神抑郁疾病,中学期间曾两度自杀。滕母表示,因考虑到“有精神病让人知道了对孩子的未来影响不好”,滕家并未把滕某的病史告知学校。滕母称,公安机关为滕某申请了精神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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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个结果很不满意。”被害人的哥哥芦海强说,死者家属希望由北京的鉴定机构对嫌疑人再次进行鉴定。早前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芦海强表示,担心被害人通过精神病逃脱法律制裁,因滕家父母都在司法监狱系统工作,担心案件受到外力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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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被害者家属代理律师陈逢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重新申请鉴定的同时,我们将对第一次鉴定依据的证据材料的客观性申请鉴定。同时申请公安机关调取滕某考入川师大的成绩、入学心理测试表、每次每门课程的考试成绩、班级参加活动的表现等作为重新鉴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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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的社会,精神病早已成为了那些有钱人逃脱法律制裁的一种常见手段,杀了人犯了事,花钱买证的事情黑幕大家都知道,对于这起案件的最终结局如何还是需要大家广泛的关注,绝对不能让犯罪行为走法律的漏洞,让其继续危害社会。
最后,抑郁症是否能真的让犯罪者逃离刑罚呢?一起来看看下面的这些例子:抑郁症是一种常见的精神疾病,主要表现为情绪低落,兴趣减低,悲观,思维迟缓,缺乏主动性,自责自罪,饮食、睡眠差,担心自己患有各种疾病,感到全身多处不适,严重者可出现自杀念头和行为。
法律对于抑郁症患者犯罪的处理子下面有就几个处理案例: 1. 四川乐山市罗某自称长期遭受父亲的虐待而患上抑郁症,想把父亲杀了再自杀,2008年8月6日,罗某误将一电脑店老板错认成父亲将其杀害。很快,罗志超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发现罗志超的神情和言谈举止都有异于常人,遂将其送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罗志超是一名抑郁症患者,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最后被害人亲属将罗某及其父亲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各项费用共计43万.
2. 2006年8月15日,合肥市抑郁症患者陈某为了达到自杀目的,召一“小姐”到一小旅社,妄图将之杀害以达到自己被判死刑的“自杀”目的,后“小姐”机智逃脱只是颈部受了伤(本报曾多次报道)。案件发生后,经精神疾病司法鉴定,陈某患情感性精神障碍(即通常所说的抑郁症),案发时正在发病期,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法庭以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抑郁症患者犯罪的处理能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也可能被认定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但到底什么情况下认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什么情况下认定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应该看犯罪的严重性了。
事件回顾:
3月27日23时50分,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大一学生卢海清在成龙校区一宿舍学习室被室友杀害,医院认定,其系头颈离断伤致死。4月15日,四川师范大学和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称,犯罪嫌疑人滕某投案自首,目前已被警方刑拘。
川师大学生在宿舍学习室被杀
“我在案发现场隐约看到了弟弟,就在他们寝室的学习室,许多警察、保安都在场。” 卢海清堂哥芦海强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3月28日凌晨1时10分左右,他接到学校电话通知,赶到案发现场。
芦海强告诉新京报记者,弟弟住在学生公寓东苑2栋127寝室,过了一个宿舍楼梯便是自习室,距离宿舍保安室不到20米。“法医鉴定凶手把头砍下来,全身有50多刀。”
芦海强称,犯罪嫌疑人滕某和堂弟是室友,但不同班。“我弟弟是1班的,他在2班,两人是老乡,听他室友说,两人平时就有一些矛盾。”
对于堂弟卢海清被杀害的具体原因,芦海强表示不清楚,自己曾在3月26日接到堂弟电话,堂弟称自己心情不好,“他问我要500元生活费,要还买电脑的分期付款,还让我带些沙瓶画送到学校,他帮我售卖。”芦海强说,这是他最后一次与堂弟通话。
案发现场,宿舍楼一楼学习室。家属供图
死者生前曾与室友因唱歌发生冲突
芦海强回忆,堂弟称自己打电话当日因在宿舍唱歌已与滕某发生冲突,两人有过争吵。“案发时已经11点40多了,宿舍已经熄灯,我弟弟在宿舍玩电脑,滕某叫他去自习室。”芦海强说,自习室没有监控,事发后楼道里的监控被警察调走。
“弟弟很爱唱歌,是个活泼开朗的孩子,会弹钢琴和吉他,最爱听张信哲。”芦海强告诉新京报记者,去年9月,自己带着堂弟去学校报到,芦海清被分到了舞蹈学院。对于堂弟或因感情纠纷被杀害的说法,芦海强表示并不知情,“芦海清的女友是他高中同学,在外地,两人感情稳定。”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由四川师范大学出具的协议书上认定了卢海清遇害一事,协议书称,此案件经公安机关初步判断为一起刑事案件,已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校方支付学生亲属含人道主义抚慰金、学费、遗体存放费、火化费等在内共计7万余元。
另一份由成都航天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显示,芦海清于3月28日在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因头颈离断伤死亡。
芦海强表示,家属并未与学校或者嫌疑人家属私了,这笔钱系校方出于人道给予的补偿,他们家属方面至今未见过犯罪嫌疑人的父母,“我们担心这事情没法得到公平解决,所以发了微博,公诉案件的时间太长,希望尽快给堂弟一个公道。”
4月9日,家属将芦海清宿舍的所有物品清理,和尸体一起火化,4月11日,家属将骨灰带回甘肃。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芦海清。
警方称嫌犯用菜刀杀人后自首
今日下午,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通报此事称,3月28日0时17分,成都龙泉驿区公安分局接报,在龙泉驿大面街道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学生公寓发生一起杀人案。接警后,我局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调查。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滕某(男,20岁,甘肃白银市人,川师大学生)与受害人芦某(男,20岁,甘肃白银市人,川师大学生)之间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3月27日23时50分,滕某在川师成龙校区学生公寓东苑2栋学习室用当日从超市购买来的菜刀将芦某杀死。后犯罪嫌疑人滕某于3月28日0时17分让同学打电话报警,后投案自首。警方已于3月28日依法将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滕某刑事拘留,并将依法进行处理。
四川师范大学官方就此事回应称,事发时学校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成立善后处置工作组。目前,公安机关在进一步侦查中。学校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相关事宜。校方称,对案件的发生表示痛心,对死者表示哀悼,对死者家属表示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