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应该怎么看待繁体字和简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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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应该怎么看待繁体字和简体字?
中文是范式文字。范式文字的一个特点就是有不同视界的范式存在。比如“人”字。人:从丿、从乀。丿、乀两范式叠加。犹阴乀阳丿相亲相爱者是人字之范式。
《说文解字》:“人,天地之性最贵者也。此籀文象臂胫之形。”。其甲骨文字形像侧面人行礼之形。犹男子成年行冠礼之形者是籀文(或甲骨文“”)“人”字之范式。

《说文解字》:“匕,相与比述也。从反人。”
从反人,即以“人()”为参照。把“人(
)”反过来进行相与比述就是“匕(
)”这个字的宪象。这是一个典型的按照指事法造的字。人与人比较最具差异性的是男女比较。男女比较最大的差异在于女人的正面与男人的反面相似。男女最大的区别又在于性别器官。所以“从反人”的“相与比述”就指向了女性的性别器官。(凡字形中带“匕”字形者皆与生殖有关之“相与比述”。动物字形中带“匕”字形者皆指该动物之雌性动物如:牝、母牛,麀、母鹿。)

《说文解字》:“(),变也。从倒人。”。阴阳用事以成其变犹人之倒着出生者是(
)字之范式。
匕从反人,()从倒人。这个“人”皆写作“(
)”而不是写作“人”。反从为比。因甲骨文“从”与“比”易混淆。所以“从”增添偏旁“辵”为“從”。
也就是说“從”与“从”这种繁体字简体字的写法在甲骨文时代就已经存在。
“匕”与“()”形近易混淆。所以“(
)”字加单人旁变成“化”以示区别。而“(
)”字渐渐不用了。所谓繁体其实在古代只是为了更明确不被混淆的一个方法。笔画太过简单,那么难免就会产生形近之常用字,于是有目的地增加偏旁以更加明确字义以示区别。
再比如:万:从亻、从一。一、人两范式叠加:在“亻”之上加“一”犹数之百之百者是万字之范式。

“丨”为“一”。“丨”中加点为“十”。“丨”上加“丿”为“百”。(“丨”上加“丿”乃“亻”字因字义细分,“亻”作“人”字偏旁,故又造“百”字。为数“百”)。在“亻”之“丨”中加“一”,十百为“千”字。在“亻”上加“一”,百之百为“万”字。(因与“万”字相类字形很多,容易造成混乱。故又用“萬”来表达数之“万”)。在“亻”旁加“乙”(扭曲之“丨”)为“亿”字。
万:异体字写作“萬”。
《说文解字》:“萬,蟲也。从厹,象形。”。犹一种有毒之虫之形象者是萬字之范式。
古人以为“万”之数责任重大犹如毒虫者,不慎被蜇咬非死即伤,且数字“万”字笔画过少易被篡改。故以“萬”取代数字“万”字以警惕之。所以数字“万”字皆写作“萬”。
也就是说“万”与“萬”这种异体字的写法在甲骨文时代就已经存在。
甲骨文、金文、籀文、篆文到秦国之小篆。第一次简化字是秦隶变。后又有草书、行书,之后又楷化间以草书、行书以简化之。一般以楷书为正体。
新中国成立以后。发现一个字有多种书写方式。繁体字、异体字、通假字,俗字、省笔字。多种书写方式不利于政令统一、不利于文化传播。于是开始改革文字。
而在港台澳地区并未推广简体字。所以就出现了简体字与所谓的繁体字并行的现象。
有一些不懂装懂的人妄说中文是象形文字。笔画减省后损坏了字形。失去了象形文字的本真与原味。破坏了文化的一统性。还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试图以此来诋毁中国的国策。妄说繁体字是正统是正体字。以此来贬损简体字以及国家的文化政策,暗中贬低中国。更有许多是不明真相,受蛊惑而跟着瞎起哄的人。以使用繁体字来装比以炫耀自己更有文化。
晋:

晋 · 王羲之 · 二谢帖-东京国立博物馆
唐:

唐 · 褚遂良 ·多临摹
宋:

宋 · 苏轼 · 赤壁赋-台北故宫博物院
用繁体字来装比恰恰说明这些人没有文化缺少见识。更不懂中文是范式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