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入歧途的甲骨文研究《甲骨文字典》的胡猜冒料让人惊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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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歧途的甲骨文研究《甲骨文字典》的胡猜冒料让人惊叹。
《甲骨文字典》第1043页上说:“勿,
从(
)从(
)。(
)象弓形,其旁之(
),乃所以表示弓弦之振动。引弓而发矢,则弓弦拨动。故发弓拨弦乃勿之本义。卜辞借其声而为否定词。至《说文》篆文则伪而与物之所从之勿为一形。两者初非一字。参见卷二牛部物字说解。《说文》:‘勿,州里所建旗,象其柄,有三游。杂帛,幅半异,所以趣民。故遂称勿勿,(
),勿或从(
)。’。不确”。
《甲骨文字典》第1044页上说:“昜,从日、从(
)。李孝定谓(
)疑古柯字。日在(
)上。象日初升之形。(甲骨文字集释卷九)其说可参。金文作(
)。(貉子卣用作揚)。与甲骨文同。金文更增彡而为(
)。(‘
’叔鼎)。彡殆象初日之光线。
《说文》:‘昜,开也。从日一勿。一曰飞扬。一曰长也。一曰强者众皃。’。《说文》说形不确。段注:‘此隂陽正字也。隂陽行,而侌昜废矣。’。近是。”。
《甲骨文字典》第1063页上说:“
易,原字为(
)。象两酒器相倾注承受之形。故会赐与之意。引申之而有更易之义。后省为(
)。乃截取(
)之部分而成。金文作(
),(史噩尊)。或省作(
),(德簋)。(
),(辛巳簋)。形、义皆与甲骨文略同。经传作锡、赐,皆后起之字。《说文》:‘易,蜥易,蝘蜓,守宫也,象形。《祕书》说:日、月为易,象阴阳也。一曰从勿。’。《说文》所说形义皆不确。”。
《甲骨文字典》第83页上说:“物,‘
’象耒形。‘
’象耒端刺田起土。一举耒起土为一墢,墢与‘
’(勿,卜辞中用为否定词)古音同。且‘
’、‘
’形近,故‘
’字后世亦隶定为勿。由起土而训为土色、色、形色。经传多借物为之。《左传·成公二年》:‘物土之宜,而布其利。’。物土即相土色。(郑司农注)。《周礼·草人》:‘以物地占其形色。’。物训色,则自非一色。引申之得为杂。《周礼·司常》:‘杂帛为物。’。甲骨文物作(
)。或从牛作(
)。皆为杂色牛。无作否定词用者。西周金文则全用作否定词。如孟鼎之‘(
)废朕命。’。召伯虎簋之‘(
)敢对。’。皆是。”。

勿、昜、易、物四个字都带“勿”字旁。《甲骨文字典》在释“勿”字时,言“勿”象弓弦。在释“昜”字时,言“勿”象光彩。在释“易”字时,言“勿”象酒器。在释“物”字时,言“勿”象耒形。对勿的论述相差十万八千里。显然是有问题的。《甲骨文字典》看形的逻辑是错乱的。以道听途说,妄加臆测来作为依凭解析是不符合科学的。科学讲的是规则、方法、推理都是可以检验的。也就是说,说过的话必须能够经得起检验。
中文的文字是有规则、方法、推理存在的。并不是随心所欲地看什么然后就造一个什么字。
《甲骨文字典》第83页上所谓“物”写作(
)应该是与“勿”搞混了。“勿”有否定之义。而“物”没有否定之义。至于说把《左传·成公二年》:‘物土之宜,而布其利。’。中之“物土”理解为“起土”纯属胡猜冒料。说“‘
’象耒形。‘
’象耒端刺田起土。一举耒起土为一墢,”。根本没有依据。全凭臆想。
勿:
《说文解字》:“勿,州里所建旗。象其柄,有三游。杂帛,幅半异。所以趣民,故遽称勿勿。”。古者有异议。
《甲骨文字典》第1043页“勿”字写法:“
”。《金文字典》第529页“勿”字写法:“
”。皆未见《说文解字》所谓“象其柄,有三游。”之形。至于《说文解字》“勿”字写法:“
”。其形或已有所变动。犹旗斿之飘动者是勿字之范式。
《说文解字诂林》第9412页:“(《释勿》李万育)顾铁僧教授曰:昜字从勿,勿即象太阳光气。勿、惚字通。《白虎通》曰:神者恍惚,太阳之气也。是勿即惚本字之证。顾说甚精。太阳光气可象,亦犹申《金文》作‘
’,象电光是其比也。老子曰:恍兮惚兮,其中有物。明皆从恍惚光气中来也。易言之即从太阳中来也。太阳光之于物有两种关系。一则,无太阳光不能见物。《吕氏春秋》曰:昭乎若日月之光,变化万物是也(勿躬篇)。又一则,无太阳不能生物。王充《论衡》曰:阳气道物而生,故谓之神是也。(论死篇)然则,昜之从勿与物之从勿,虽有形声之辨,而义则相应也。即如勿或体作‘
’从勿,当亦取象旗影闪烁之意。不然,如许君原诂,勿象旗形。则‘
’又加‘
’。岂不有显叠床架屋而不可通哉。”。
根据综合分析。比较认同李万育《释勿》之说法以增益补充《说文》。
阴阳运转其所现光气之变化犹旗斿之飘动者是勿字之范式。
昜:
《说文解字》:“昜,开也。从日、一、勿。一曰飞扬。一曰长也。一曰彊者众皃。”
(日:参见四画之三“日”)
(一:参见一画“一”)
(勿:参见四画之五“勿”)
日、一、勿三范式叠加:犹日初升于地平线之上所带来之阴阳光气变化者是昜字之范式。
易:
《说文解字》:“易,蜥易,蝘蜓,守宫也,象形。《祕书》说:日、月为易,象阴阳也。一曰从勿。凡易之属皆从易。”。(古者日月为明,又日月为易。为避讳同形。易改“月”为“勿”成“易”。)
(日:参见四画之三“日”)
(勿:参见四画之五“勿”)
日、勿两范式叠加:阴阳轮替运转其所现光气犹在日主导下之变化者是易字之范式。
物:
《说文解字》:“物,万物也。牛为大物;天地之起于牵牛,故从牛、勿声。”。
(牛:参见四画之三“牛”)
(勿:参见四画之五“勿”)
牛、勿两范式叠加。天地之数日月之行始于牵牛犹如认识牛一般地认识阴阳光气变化之存在者是物字之范式。
我们根据《说文解字》的方式来解释勿、昜、易、物中的“勿”是同一的。可以相互印证的。不是孤立的。以此来看《甲骨文字典》就是民科字典。根本不足为凭。如果甲骨文按照象形的方式来研究。必然误入歧途。将越解越乱。一个字如果有十个人来解的话,至少会有五种说法。还有五人为应声附和者。那么甲骨文将变成天书,而无法获得真正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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