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幼儿园的设施、设备引发安全事故
(2019-06-23 17: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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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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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幼儿园的设施、设备引发安全事故
幼儿卫生间无论采用沟槽式或坐蹲式大便器,均应有1.2m高的架空隔板,并加设幼儿扶手。
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0m。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15m,宽度不应小于0.26m幼儿室、活动室、寝室及音体活动室宜为暖性、弹性地面。幼儿经常出入的通道应为防滑地面。卫生间应为易清洗、不渗水并防滑的地面。
幼儿经常出入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距地0.60~1.20m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在距地0.70m处,宜加设幼儿专用拉手;门的双面均宜平滑、无梭角;不应设置门槛和弹簧门;外门宣设纱门。
在幼儿安全疏散和经常出入的通道上,不应设有台阶。必要时可设防滑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1:12。
活动室、音体活动室的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60m。楼层无室外阳台时,应设护栏。距地面1.30m内不应设平开窗。
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内側不应设有支撑。护栏宜采用垂直装饰,其净空距离不应大于0.1m。
幼儿经常接触的1.30m以下的室外墙面不应粗糙,室内墙面宜采用光滑易清洁的材料,墙角、窗台、暖气、窗口竖边等角部位必须做成小圆角。
幼儿用房选用的灯具应避免眩光。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应设置夜间巡视照明设施。活动室、音体活动室可根据需要,预留电视天线插座,并设置带接地孔的、安全密闭的、安装高度不低于1.70m的电源插座。
另一个国家标准文件《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CGBT39762002)对幼儿园、托儿所的课桌椅有以下规定
幼儿园、托儿所不用钢木结构桌椅,也不用折叠式或翻板式桌椅。
保证园内设施、设备的安全,是幼儿园的法定义务。实践中,与幼儿园设施、设备相关的安全事故屡屡发生,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幼儿园配备的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和规范,存在着先天性的安全缺陷:二是设施、设备在建设、购买时虽然是合格的,但在使用过程中,幼儿园对其疏于检查和维护,缺乏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导致其产生安全隐患,进而诱发安全事故。案例一和案例二属于前一种情况,案例三则属于后一种情况。对于此类事故。幼儿园由于存在过错,依法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应对之策
幼儿园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包括幼儿园的楼梯、扶手、通道、窗户、地面等设施,在设计、建设时应当严格遂循《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不得降低安全、质量标准。
幼儿在购买灯具、课桌情、大型玩具等设施、设备时,当查生产、供应商的主体资格。从正规果道进货,保证所购买的符合国家或行数的安全标准,具有合格、安全证明,防止因产品存在瑕疵而给幼儿造成伤害。
幼儿园要建立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都会存在自然老化、人为损坏等问题,幼儿园应当定期安排人员进行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幼儿园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问题,要根据不同的隐患情况,及时采取更换、维修、隔离、停用、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专人值班等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幼儿园各个班级的教师和保育员,每天早晨到校后和放学离园前,应当对本班的桌椅、灯具、门窗、墙面、地面、风扇、空调、床铺、电源插座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或者报告有关负责人予以处理。
对于那些对幼儿而言存在着一定危险性的设施、设备,幼儿园平时要对幼儿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尽可能以幼儿能够理解的方式在相关设施、设备的旁边设立警示标志,以提高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