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逮捕
(2022-07-25 17: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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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刑事---逮捕
1.逮捕的含义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2.逮捕的适用条件
(1) 一般逮捕
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应当予以逮捕:
证据要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刑罚要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以上刑期;
社会危险性要件——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下列情形发生的:
A.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B.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C.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D.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E.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特别提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2) 径行逮捕
径行逮捕,是指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应当予以逮捕:
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身份不明或者曾经故意犯罪的。
(3) 转化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