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飞特使用技术
通用名称
丙草胺(pretilachlor)
商品名称
瑞飞特(Rifit)
化学名称
α-氯-2,6’-二乙基-M(2-丙氧乙基)乙酰替苯胺
理化性质
原药有效成分含量大于94%。纯品外观为无色液体,比重1.076(20℃),沸点135℃(0.13Pa),蒸气压133.3×10-6Pa(20℃),闪点大于35℃(闭式)。20℃时水中溶解度50毫克/升,易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常温贮存稳定期为2年。
制剂为褐色液体,20℃时比重0.99~1,pH4.5~6.0,闪点60℃,冷热稳定性,-10~35℃,室温贮存稳定期2年。
毒性
据中国农药毒性分级标准,瑞飞特属低毒除草剂。原药大鼠急性经口LD50为6099毫克/千克,小鼠急性经口LD50为8537毫克/千克,大鼠急性经皮LD50大于3100毫克/千克,急性吸入LC50大于2800毫克/米3。对眼睛和皮肤有中度刺激,大鼠经口慢性无作用剂量为300毫克/千克。在试验条件下,对动物未见致畸、致癌和致突变作用。对鲤鱼LC50为1.8毫克/升。
制剂为低毒。
制剂
50%瑞飞特乳油
作用特点
瑞飞特经过植物的下胚轴及芽鞘吸收,根部吸收很少,不影响种子发芽,只能使幼苗中毒。中毒的症状为初生叶不出土或从芽鞘侧面伸出,扭曲不能正常伸展,生长发育停止,不久死亡。瑞飞特是通过影响细胞膜的渗透性,使离子吸收减少,膜渗漏,细胞的有效分裂被抑制,同时抑制蛋白质的合成和多糖的形成,也间接影响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水稻本身具有分解瑞飞特成为无活性物质的能力。2~3周后秧苗即能很快分解瑞飞特,但幼芽状态的水稻这种能力不足,不能迅速分解。
制剂
50%瑞飞特乳油
适用作物
水稻田专用除草剂,适用于移栽稻田和抛秧田。
防治对象
稗草、千金子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兼治部分一年生阔叶草和莎草,如鳢肠、陌上菜、鸭舌草、丁香蓼、节节菜、碎米莎草、异型莎草、牛毛毡、萤蔺、四叶萍、尖瓣花等。
应用技术
瑞飞特属苗前选择性除草剂,应在杂草出苗以前施药。移栽稻田和抛秧稻田。在北方稻区以每亩50%瑞飞特60~80毫升(有效成分30~40克)为宜,土壤有机质含量较低的水稻田每亩用60~70毫升(有效成分30~35克),有机质含量较高的水稻田每亩用70~80毫升(有效成分35~40克)。长江流域及淮河流域水稻田每亩用50~60毫升(有效成分25~30克),珠江流域稻田每亩用40~50毫升(有效成分20~25克)。
移栽稻田,在水稻移栽后3~5天,每亩用细沙土15~20千克与瑞飞特充分拌匀后,撒于稻田中。施药时,田间应有3厘米左右的水层,并保持水层3~5天,以充分发挥药效。瑞飞特的水分散性能好,有“瓶甩”习惯的地区可采用“瓶甩”法,即将计划用药量加少量的水,装入瓶中,在瓶盖上打一小孔,水稻移栽后3~5天内,采用甩施的方法,瑞飞特能迅速均匀分布到全田。
抛秧稻田,可在抛秧前或抛秧后施药。抛秧前1~2大稻田平整后,将药剂甩施或拌细沙土撒入田中,然后抛秧。如果在抛秧后施药,可在抛秧后2~4天内,拌细沙土撒入水田中。保护浅水层3~5天,水层不能淹水稻心叶。水稻在3叶期以后自身有很强的分解瑞飞特的能力,但在二叶一心及其以前的阶段降解能力尚未达到较高水平,易发生药害,所以抛秧田施用瑞飞特,要掌握好两个标准即秧叶龄应达到三叶一心以上,或南方秧龄18~20天以上,北方秧龄30天以上。
如果因为客观原因,错过了用药时间,也可在以后补施,即在移栽后,稗草不超过一叶一心时补施,用量和方法同上。
为了扩大杀草谱,瑞飞特可以与多种磺酚脉类除草剂混用,与农得时混用时,南方每亩用50%瑞飞特30~40毫升(有效成分15~20克)加10%农得时15克(有效成分1.5克);北方可用50%瑞飞特50~60毫升(有效成分25~30克),加10%农得时15克或20%莎多伏10克(有效成分2克)。移栽(或抛秧)后3~5天拌细沙土均匀撒施。
在中国登记作物、登记号
登记作物水稻。登记号LS98069。
在其他国家登记作物
水稻移栽田。
注意事项
1.瑞飞特不能用于水直播稻田和秧田。
2.移栽田最后一次平田十分重要,这样田间不会有大草,对保证防效十分重要。
3.高渗漏的稻田中不宜使用瑞飞特,因为渗漏会把药剂过多地集中在根区,往往产生轻度药害。
4.瑞飞特是苗前和苗后早期除草剂,用药时间不宜太晚,杂草1.5叶后耐药能力会迅速增强,影响防效。
瑞飞特杀草谱较广,但各地草相有很大的差异,应提倡与其他防阔叶草除草剂混用,以扩大杀草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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