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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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乾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2000年,位于山西省河津市樊家庄工业园区内,注册资本5800万元,公司主要从事原煤、国标冶金一、二级焦炭、洗精煤及焦油、粗苯等焦化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08年3月,公司下辖全资子公司---河津市华晟能源有限公司130万吨焦化项目开工建设,是运城市人民政府、河津市人民政府重点建设工程。2010年8月投产运行。该焦化项目由北京众联盛化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炉型采用ZHJL5552D型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为5.5米。河津市华晟能源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焦化主体企业之一,公司整合山西红光科工贸有限公司焦化项目(项目产能65万吨)、平陆鑫泰煤气焦化有限公司(项目产能30万吨)和垣曲县兆阳焦化有限公司(项目产能5万吨)在山西省运城河津市王家岭循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年产100万吨焦化项目,焦炉炉型为一组65+35孔ZHJL5552D型捣固焦炉。2010年3月,该公司建成了1座65孔ZHJL5552D型捣固型焦炉和满足130万吨/年焦化项目煤气净化处理能力的化产装置,剩余的35孔焦炉未建设。2011年11月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河津市华晟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焦化项目进行了核准(晋经信能源字〔2011〕797号),核定焦炉炉型为ZHJL5552D型,确认产能为100万吨/年。https://mmbiz.qpic.cn/mmbiz_jpg/LFG7xk4fDdWN2j33woSAcnw4lxibApAUsvS9djicokBN2CWuibV0x9WZwUr8dGAL0Xw9nNj0YtAIdkYCYs6yc70Xw/640?wx_fmt=jpeg&wxfrom=5&wx_lazy=1&wx_co=1&tp=wxpic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24号)、《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清理整改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晋环发[2015]60号)和《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方案》“对未批先建中建成并投产运行产生环境影响的项目要依法处罚,计缴排污费,开展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整改要求,落实整治措施,经确认可行的,同时达到环保部《建成违规项目环保备案条件》(环发[2014]55号)要求,予以环保备案,专项登记造册,发放排污许可证,纳入日常管理”的要求,河津市华晟能源有限公司于2016年 5月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河津市华晟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一期65万吨/年)焦化项目现状环境影响报告》,运城市环境保护局在2016年12月31日以“运环函[2016]391号”对已建成的一座65孔ZHJL5552D型捣固型焦炉和满足130万吨/年焦化项目煤气净化处理部分进行了环保备案。另外一座65孔焦炉由于未全部建成投产以及尚有30万吨产能缺口一直未履行环评手续。2017年,企业通过整合河津市东方冶金有限公司(产能30万吨)焦化产能,实现总产能130万吨,河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河津信备案〔2017〕13号)对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建设内容为已建成的一组65孔炭化室高度5.5米ZHJL5552D型捣固焦炉及130万吨/年化产装置基础上,再建1组65孔5.5米ZHJL5552D型捣固焦炉,以及装煤车、推焦车、拦焦车、熄焦车等设施。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环发[2021]17号)、《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晋环发[2021]4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焦化行业污染防治系统化治理精细化管理的通知》(晋环发[2021]48号)、《关于优化调整全省重污染天气钢铁焦化行业绩效分级指标推动钢铁焦化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晋环发[2022]15号)等文件的要求,企业需对已建成的焦化工程完成超低排放及深度治理改造。根据《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商请办理河津市华晟能源有限公司130万吨/年焦化项目环评手续的函》,华晟能源公司现有130万吨/年5.5米捣固焦化项目,2017年经河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2018年在《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焦化产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98号)印发之前,该项目已建成投运,不属于2023年底前要求关停淘汰的4.3米焦炉。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两高”项目分类处置工作的通知》,该项目为建成项目,需要在规定期限内补充完善相关手续。该项目产能来源合规、未列入压减过剩焦化产能名单,应尽快完善项目环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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