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文化系列127——传统文化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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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出自《礼记.丧服.子夏传》,就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字面上看,“从”有多重含义。比如听从、随从、服从、跟从等等。“从”的多重含义里能够让人感受出来,“三从”要求妇女遵父命,为妻贤,当母良,不管什么情况,都是不能自专自主,不能有自己的意志和思想,都得把自己的一切恭恭顺顺地依附男人,寄生在父亲、丈夫、儿子这些男人身上。


下面先说一下“三从”。
“未嫁从父”
“未嫁从父”,更是要求女儿在婚姻大事上听从“父母之命”, 主要听从父亲之命。哪怕父让她嫁个瞎子、嫁个瘸子,嫁个比自己大得多的男人做小,也得盲目服从,不得违背和抗议。这里只是一个比喻,差不多的父母不会让女儿这样嫁人。不过,让女儿这样嫁人的父母,古代社会也是屡见不鲜。
就是要求出嫁以后的妇女,必须随从、服从、跟从丈夫。嫁到丈夫的家,不管丈夫是什么样子,就得在心里把丈夫看成“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违”,得一心一意地敬重丈夫、夫唱妇随。到了夫家以后,需要代替丈夫行孝,侍奉公婆的日常生活,为丈夫生儿育女,“相夫教子”,这些就是一生一世不可推逃的职责。
“既嫁从夫”还有一层重要意思,就是对丈夫忠诚不贰,一生保持自己的贞操。丈夫死了不能事二夫,哪怕年纪轻轻没有子嗣,也得孤苦伶仃地守一辈子活寡,不能嫁人去寻求另外的人生。比如春秋时期,息国国君的夫人息夫人,丈夫被楚国俘获,楚王逼她,她就以死相拒,成为史书表彰“从夫”的典范。
历代的统治者都是大张旗鼓地表彰贞节烈女,形成一套根深蒂固制度,无端造成一些妇女的自残生命,甚至有一些妇女在丈夫将死时,自己提前殉节陪葬,表示对丈夫的绝对忠诚。这样的“从”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服从,而是灭绝人性的人性摧残。有的妇女年纪轻轻甚至不到成年,结婚一年半载丈夫死了,她们也得守着一个遗腹子孤苦伶仃地度过一辈子。就是没有遗腹子,也得凄凄惨惨戚戚地去过一辈子。一个人的七情六欲就是这样死死压制,一个人的幸福也是这样被无情剥夺。这样一种人性摧残也得成为妇女做人的准则。
就是说如果夫君不幸撒手人寰,先己而去,这些妇人还得坚持自己本份,遵从和服从一家之长的儿子,什么事情都得儿子决定。这样的一种“从子”非常让人费解。按照社会公德,“尊母孝母”既是一种传统,也是一种责任。母亲对儿子付出那么多,世界上公认最伟大的人是母亲,母亲应该拥有对儿子的这种权力。可是这种礼教,不可思议地规定“夫死从子”。为什么做了这样一个不可理喻的规定?制定这种规定的人觉得,对于死去丈夫的寡妇来说,“从子”就是“从夫”的一种延伸。丈夫死了,这些妇女就得压抑七情六欲守节不嫁,还得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无条件地遵从儿子,差不多的事情还得由儿子做主。比如春秋时鲁国一位寡妇,丈夫死了,她有九个儿子。年底她祭祀完毕,想回娘家看望一下,也得根据“夫死从子”这个礼规,一个一个地征求儿子同意。九个儿子同意,她又嘱咐九个儿媳妇看好门户,说是自己天黑回来。才能离家。结果回家时天还不黑,只能呆在门外等到天黑。这个事情被鲁国的一个大夫知道了,也是如获至宝了,大张旗鼓地表扬她的这种守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