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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青春里的她 |
那一年离北京奥运会只剩下一年,我十一岁,六年级。
有些繁重的课业让我当时叫苦连天,一遍又一遍的重复抄写,一篇又一篇的课文背诵。得亏于我的小学语文老师对我学业的督促,才使得我幸运的渡过日复一日。不过那二十六个英文字母无限的组合,曾一度成为我的噩梦。
“我给大家三天时间,也就是礼拜五之前,我希望全班所有的同学都能背诵,礼拜五早读我来抽查。”
右脚向前,双手抓紧对手右手腕,猛地一个转身,低头弯腰,用力往下一拉。我躺在校园那块绿油油的草地上,头顶湛蓝的天空下大片彩色的流霞,粉红色的教学楼被夕阳涂抹成了金黄。一天中再也没有比这更悠闲的时刻,晚餐之后姑娘们在草地上散步,男生们在操场拍打着篮球。草丛里蚂蚱在比武,麻雀在檐间嬉闹。多么热闹而又温馨的场景。
当夜幕降临,一个个都陆续走进了教室。晚自习的铃声适时响起,各自写着一遍又一遍的作业,或是背诵着一篇又一篇的课文。老师坐在讲台上看着报纸,写着接下来的课业,有时也给我们讲些白天未讲透彻的题目,或是给明天新的课程来一个开头。我最喜欢的莫过于那些老师讲他们记忆里的童话,精彩纷呈又不失奋斗的艰辛。有时记忆就是这样奇妙,能在不知不觉间自动修正我们过往的人生。
音乐课是我比较偏爱的一个科目,曼妙的音符冲淡了学习上的枯燥。过去小学仅有的几次音乐课,带给我太多美好的回忆,更加深了我对音乐的偏爱。其实不仅仅是音乐,相对于之前小学仅有的语文与数学的无限循环,六年级增加的那些科目大大丰富了我的认知。
英语虽然一度成为了我的噩梦,可是排除那些反复的背诵与抄写,就其语言本身而言,我还是很感兴趣这种新的语言文字。几个字母组成一个代表某个物品的单词,或是两个差不多的单词表达出不同的意思,在我看来还是挺有意思的。直到今天,我更加深刻地认为语言是世界上最有魅力的东西。
科学的存在把一切都系统化、规范化了,对于那时的我来说,仅感兴趣于书上一种未见过的植物,感兴趣于世界最高的山峰,感兴趣于整个大陆的组成。而每当夜晚一个人的时候,常常为学校后山呼啸的山风颤栗,害怕看不见的黑暗深处走出什么恐怖的东西。
一台像电视机一样的显示屏,一个很多字符的键盘,一个一只手刚好能握住的鼠标,一台像黑色柜子一样的主机。鼠标的光标在电脑桌面上移动,文字在输入框里面嵌入,一扇广阔的大门就此打开,波澜壮阔而又精彩纷呈的世界就这样展现在眼前。我输入的是几个字符,而他还给我的是一个世界。仅有的几次计算机课后,让我明白我的生活再也离不开这门课了。
从此之后时间仿佛是进入了加速段,但是一个更加精彩而宽广的大门就此打开了。岁月流沙,还没来得及好好感受,一眨眼就到了今天,恨不能重回少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