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我和我的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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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杂谈 |
分类: 生活感悟 |
小时候,我总喜欢粘着叔叔,像跟屁虫似的。叔叔也喜欢我,走哪儿都带着我。
在我的印象中,叔叔个子不高,走路总低着头,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浑身上下透着生活的艰辛和苦涩。面颊瘦削凹陷,面色暗淡发黄,且缺乏生气,一看就是长期营养不良所致。岁月的刻刀,早早地在他的额上留下深深的刻痕,整个面庞就像一片枯萎的菜叶,发黄、发蔫、发皱,写满了沧桑。叔叔不苟言笑,脸上布满愁云,即使遇到开心事儿,也只在眼角掠过一丝很轻很淡的亮光,旋即消弭于无形,就像一根发丝没入无底的深渊。他的眉头总是拧成大疙瘩,似乎被一把生锈的大锁锁住,永远也打不开。他的眼神既忧郁又暗淡,似乎掩藏着许许多多的故事,而那些故事,正是吸引我想方设法跟随他的原因。

我家住在大别山北麓一个偏僻落后的小山村,世代贫农,日子过得十分艰难。叔叔六岁那年,爷爷因吃不上饭而被活活饿死。家里的顶梁柱塌了,所有的苦,所有的累,所有的辛酸和委屈,所有的磨难和挣扎,犹如一座大山,重重地压在奶奶一人的肩上。那年,爸爸12岁,姑姑10岁,叔叔只有6岁。30出头的奶奶,从此独自担负起抚育三个孩子的重任。
然而,就在这样苦难的家庭里,竟然供养出两个“高学历”的儿子——爸爸初中毕业,后来进修林业学校,算是个小中专吧;叔叔更是读完了高中,是我们庄上第一个高中生。尤其是,叔叔差点成为俺村第一个大学生。那年月上大学实行保送制,叔叔在推荐范围内,前面一路走得很顺当,但是最后关头,还是被人顶替了。

因为叔叔学历高,所以即使他与村里人一样干着农活,但还是处处表现出特独性,例如他的住处总有几本书,还有纸和笔,钢笔、毛笔、墨汁、墨水都有,偶尔还能看到从村部拿回的报纸。这些文房用品,现在是司空见惯,可在那时的小山村里,全都是新奇玩意儿。最吸引我的是一本日记本,塑料皮的那种,封皮上印着精美的图案。我经常瞅着日记本,着迷地看半天,眼里流露出喜爱之情。叔叔每次看到这一场景,就摸着我的头说:“好好学习,等将来考上大学,我就把日记本送给你。”
叔叔的这句话,我记了好几年。等上了初中,我有了自己的日记本,对叔叔的承诺也就忘了。没想到多年后,我真的考上了大学,成为俺村第一个大学生。叔叔得知消息,快乐得不得了,眉头的疙瘩舒展开来了,脸上的褶皱也明显减少,好像被熨斗熨过似的。叔叔从怀里掏出那个业已泛黄的日记本,郑重地递给我,语重心长地说:“从小你就喜欢这个日记本,我一直给你留着。现在考上大学了,拿去记日记吧,多记一些喜事儿、好事儿、开心事儿。”
捧着日记本,我很感动,没想到叔叔一直记着他曾经说过的话,而且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其实,过了那么多年,我对日记本的喜爱早已不如从前,那本存放了十多年的日记本,早已显得过时,印刷不够精致,封面也不那么漂亮。但是,我感受到日记本所传递的情感和温度,也感受到叔叔内心的期冀和梦想。他未完成的梦,我替他实现了,这应该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欣慰。

我对叔叔的崇拜,源于他每年春节写春联。在俺村,能写春联的没有几个,叔叔算是其中之一。那时候,只有有钱人才到集上买写好的或印好的春联,一般家庭都是买回大红纸,裁成长条,再请“文化人”帮忙书写。被请的文化人不仅要字写得好,还要“腹中贮书一万卷“,大门怎么写,堂屋怎么写,卧室怎么写,厨房怎么写,牛栏、猪圈、鸡舍怎么写,那都是有讲究的,不能胡写八写,也不能千篇一律。村民们都很尊敬写春联的文化人,尊称他们为“先生”。每次请来,都毕恭毕敬,写完了,还要煮一碗鸡蛋挂面以示酬谢。
叔叔每次写春联时,我都跟着,甘愿作叔叔的跟班,磨墨、镇纸、晾干,忙前忙后。虽然每次都搞成了“大花脸”,回家遭母亲训斥,但下次还是不由自主地跟着。每次看叔叔挥毫泼墨的样子,觉得那是世界上最美的动作。受叔叔的影响,上学后,我也喜欢写毛笔字,勤加练习,很快写得有模有样。记得上五年级那年,叔叔给自家写春联,我照样打他的下手。
“这几天写累了,今天你来写吧。”叔叔将毛笔递到我的面前。
“我写?”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也能写春联?
“对,你写。我看过你的字,写得不错,”他用眼神鼓励我,“来,试试!”
我还是不敢写,担心写得不好,糟践了红纸。叔叔看出我的心思,说:“自家的春联,写得不好也没事。”
我鼓足勇气接过笔来,开始很紧张,握笔的手直发抖,但是写了几个字之后,胆子逐渐壮了,慢慢地就只专注于写字了。
从那儿以后,村里人知道我也能写春联了,不太讲究的人家偶尔也会请我帮忙,我也是有请必往,从不推辞。那些年,我养成了习惯,每到春节拜年,总喜欢研究家家户户的春联,字写得怎么样,内容有什么新意。我随身带个小本本,看到好的春联,就记录下来。长此以往,竟然收获颇丰。


最让我感到温暖的,是叔叔的后背。记得小时候,我没少在叔叔的后背上享受。每逢过年过节,或遇婚丧嫁娶,都要串门访亲戚,因为父亲在镇上公干,很多任务就落在我这个长子身上。但那时我年纪小,体力不行,走远路吃不消。每当叔叔看我实在走不动时,就会背我一段,等我缓过劲来,再放下我。如此反复几次,我就胜利到达了。每次骑在叔叔的后背上,感觉温暖、安全、舒坦。走在崎岖的山路上,鸟儿啁啾,空气清新,四周安静而祥和,有时候我会与叔叔说说话,有时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记得有一年冬天,雪下得很厚,到处是白茫茫的一片。因为有一家住得很远的亲戚有婚娶大事,作为实在亲戚是必须参加的,于是我陪着叔叔一同前往。出村没多久,我就感觉到吃力,因为雪太厚,覆盖了路面,再加上风一吹,路与沟不那么清晰,我又没经验,对路面的判断没那么精准,经常会踩到路边的沟里,积雪没过我的膝盖,甚至没过腰部,有时候淹过脖子。每遇这种情况,都要靠叔叔把我拽上来。几次三番之后,叔叔说:“你跟在我身后吧,我怎么走,你就怎么走。”叔叔对路熟悉,这样果然不再掉进雪沟里。但是深一脚浅一脚的,还要防止打滑,体力消耗很快,走不到四分之一,就已经走不动了。叔叔看我实在顶不住,就把我背起来,后面四分之三的路,是叔叔一路背着我走过的。路是山路、雪路、远路,很难走,背上还背着一个我,叔叔的艰辛可想而知。没走多久,叔叔就开始喘粗气,头上开始冒热气,脚下也不那么坚实了。我知道叔叔累了。等到步履蹒跚的时候,叔叔只好把我放下,坐在路边大口喘气。可是,路还要继续走,歇息一会,叔叔再次背起我。
千山无人迹,谷壑无鸟声,茫茫雪野上,一个黑点在蠕动前行......
等到了亲戚家,婚宴早已进行,而叔叔已经累得没有说话的力气,棉袄棉裤被汗水浸得能拧出水来。叔叔草草吃了点饭,就躺下休息了。那天,我们没有返回,而是住在了亲戚家,养精蓄锐,为来日返回做准备。第二天,叔叔的棉袄棉裤都烤干了,吃完早饭,叔侄二人又出发了。出村不久,我又被叔叔背起。虽然返途不用赶时间,歇息的时间可以长一些,但因为出了太阳,道路十分泥泞,叔叔的体力消耗比去时还要大,等把我背回家的时候,他浑身上下全是汗水,像是被倾盆大雨浇过似的。虽然我连一声谢谢都没说,但心里面是满满的温暖和感激。
总体来说,我是个听话的孩子,叔叔说啥我都听。但是,有一件事我没听他的,而就是这一次没听话,足足让我愧疚一辈子。那年我研究生毕业,该找工作了,叔叔希望我从政。运气不错,还真的有一家不错的机关答应“收留”我。可犹豫再三,我还是放弃了,因为我的兴趣点不在那里。上班前,我回老家告诉叔叔,单位定下了,留校任教!万万没有想到,平常说话声音弱弱的叔叔突然提高了嗓门:“你就是不听话,光考虑自己,也不想想别人!”我惊得张大嘴巴,半天说不出话来。旁边有人告诉,最近叔叔气不顺,他上山采石头用的机器、工具等都被镇上工作人员没收了。叔叔认为,没关系的被没收了,有关系的却没被没收,这是欺负人,捏软柿子。我赶紧辩解:“就算我从政了,跟他们又不认识,也帮不了忙。”没想到叔叔眼睛瞪得溜圆,大声吼道:“如果你当官了,就算你一句话不说,他们也要掂量掂量。”说话间,脸涨得通红,嘴唇都在颤抖。我不敢再言语。或许叔叔说得对,我只考虑自己,没考虑整个家族对我的期盼。愧疚,就这样埋下种子,枝蔓攀生。后来,我慢慢理解了叔叔,他一辈子生活在底层,艰辛而无望。他像无助的蝼蚁一样,在一亩三分地上辛勤劳作,面朝黄土背朝天,汗水与泥土交织在一起,就为刨得一点赖以为生的口粮。他想过挣扎,也努力去改变,然而命运和现实一次次击碎了他的梦想。好不容易看到转圜的契机,却被我轻易扔弃,最后的希望之光熄灭了。
叔叔是个无福之人,50多岁年纪,就因癌症而去世。生病期间,我回老家看他,只见他面色苍白,身体往前勾着,说话的声音更弱,感觉气息不足。我知道,叔叔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果然,几个月后,叔叔去世。因为单位走不开,我没有回去奔丧。等我春节回老家时,只能去坟地看他。看着长满荒草的墓冢,回想叔叔的一生,我在思考一个问题:人们常拿“生如蝼蚁命如草芥”来形容人生价值的卑微,可是你看叔叔坟上的草,怎么短短半年功夫就长得那么高那么密?难道说,草芥之命要好过叔叔之命?我眼里的泪水再也憋不住,任它尽情地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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