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伟律师关于守法的三个释明
律师本身就是遵纪守法的模范,律师是“法律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就是法治经济的参与者、监督者和践行者。因此要在14亿中国人民中起释明和旗帜的作用,守法只是最底线的要求:
1、违法违规绝对不做:律师不仅仅在守法方面坚持违法违规绝对不做,还要在守法方面遵守行业自律条件和道德释明。因为律师的职业比普通公民道德要求和法治要求更高,因为普通的公民遵纪守法就可以了,但律师同时还要遵守行业自律规定:《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如果律师不守法怎样去普法和成为市场经济也就是法治经济的监督者和践行者呢?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会有方方面面的诱惑,要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这就需要有法治观念和自律自虐的动力定型。
2、绝不用感情代替理性:这个社会的人际交往不完全是理性,也一定要有感性:领导、同学、发小、邻居、朋友,但只要遇到上述人的请求办事、委托找人、批条子、协调关系一律拒绝,绝对不能用感情破坏规则。这也是笔者六十岁还是“不倒翁”的重要原因。
3、安全至上:人的一生险象环生,而世态炎凉,但只要你做到安全至上:时刻谦卑时刻低眉,时时刻刻心存敬畏,敬畏法律、尊敬法规:来来来来学法学法知法不犯法,道道道道犯罪知罪戒罪免受罪,那你一定会安然无恙。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