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伟律师对捧杀的三个释明
“捧杀”典故出自《风俗通》,《现代汉语词典》释义为:过分的夸奖或吹捧,使被吹捧者骄傲自满、停滞退步甚至导致堕落失败。
1、对吹捧者要有戒心:在官场有一部分不干工作,主要是察言观色或见风使舵的人,也就是巴结讨好领导以求上位,这样的人对领导就是“捧杀”,比如某电影导演***就对某作家使用捧杀术:“见到你如同见到了北斗星”,因此被捧杀者一定要有戒心:他捧杀我的目的是什么?是升职还是调动工作岗位。被捧杀者永远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知道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对捧杀者既要保持清醒头脑和警惕,也要查看他的实际表现“德才兼备”“德才勤绩”,这样才能不居功、不自傲。
2、对吹捧者要适时给予批评:被捧杀者一般身居高位,需要体察民情和了解基层,确实现实工作中,谁也不敢得罪领导,当然会讨好和捧杀,对上述捧杀者一自己要更加严格自律严格要求自己;同时不要给捧杀者穿小鞋;对他们的捧杀给予批评,让这些捧杀者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事业上,当领导的一定会一碗水端平。
3、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捧杀者一边倒的吹捧、支持鼓励和赞扬对领导来说是警世钟、催化剂,确实在捧杀中找出自己的问题相反面,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是一个汉语词汇,意思是指对于别人指出的缺点错误,如果有,就加以改正,如果没有,就用来勉励自己, 好让自己以后不会犯同样的错误。出自《论语·学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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