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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了噢,咱们暂且先不说字写得怎么样。
寥寥几个字一笔一划,简单易认,不成问题。问题在这儿:如果你确实获得了一点儿“一尘不染”的清爽感,那么,这就是这幅书法作品在艺术上的成功之处了。想想,如果你写个“两面三刀”能让观众感到奸佞小人的阴险和诡诈,写个“四面楚歌”而让感到英雄末路的凄怆,写个“八面威风”能传达大人物强大的气场……这不正是艺术所追求的理想效果吗?尽管你对上面的文字书写可能不屑一顾:扭扭歪歪,和幼儿园大班的孩子写的差不了多少。
让我们暂且搁置争论,先研究具体问题。
勿庸置疑,我们“一尘不染”的感觉首先来自于作品中央部分的大片留白:洁净如雪的白纸自然会让人产生清爽的感觉,更何况在周边墨色的映衬下,显得愈加洁白了。其次呢,作者的书写用了水份很足的淡墨。水汪汪的,自然也会让人晶莹通透的感觉。不难设想,如果那淡淡的墨痕再添加一些清水,它就和白纸没有什么区别了,因此,我们会将中央部分的那片留白无意中视为一泓清水,而上半部分的文字则仿佛是水面上的倒影。
作者为此做足了文章。他将开头的“一”字向右拉出了纸面,并且使之与“广”字头的一横、“不”字几乎抬平的一捺、“木”字底中的一横,断断续续地联成一线,让人感到了水的边岸或若隐若现的水平线。现在,我们应当明白了吧,作者的落款为什么没有按照惯例题写在条幅的左边,而是写在了右下角。为什么呢?他为了让“兴华”的签名同时显现为水面的物象而不仅仅是文字符号,如荷钱、浮萍,或者一群“佁然不动,俶尔远逝”的小鱼什么的。
“一尘不染”会让我们联想到“濯清涟而不妖,出于污泥而不染”的荷花。没错,作者也是这么想的。“不”“染”字中出现的“飞白”正是为了表现其“中通外直”的特点;火柴棍般稚拙的笔划则突出了荷花的“不枝不蔓”和“亭亭净植”;倾斜的草体“不”实际上表现了“多少绿荷相倚恨,一时回首背西风”的景象。最为有趣的是,作者有意将“染”字中的一竖写成了颤巍巍的“老鼠尾巴”,单从书法角度来讲这是行笔的大忌,但在这里可以让人联想到水面倒影的摇曳不定的情状,具有特殊的表现效果。还有,“鹿”字头上又细又长的钩,从传统书法角度上讲是十足的败笔,作者有意为之,意在让观众感受到荷花茎杆上尖细并不危险的毛刺。
作者将“染”中的一撇一捺处理成与“三点水”别无二致的点,也许可以增加荷花上的水汽,或是为了表现荷叶上滚动的露珠吧。
——可以肯定,直接利用艺术的物质材料而不仅仅是艺术材料的加工品,如虚幻的人物形象等等表情达意是现代艺术美学自觉的结果,如这幅作品利用白纸的质地表现水、利用签名表现鱼群等等,是现代派艺术的进步。可是,牺牲传统书法本身的抽象美而求得写景状物的生动,到底是进步还是倒退呢?书法区别于描写性的绘画的独特的艺术价值又是什么呢?这是我们必须面对而且应当认真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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