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烹彘》与《商鞅立木》(原文与翻译)
(2018-10-29 08:33:27)分类: 语文教学 |
曾子杀彘 / 曾子烹彘
先秦:韩非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汝还,顾反为女杀彘。”妻适市来,曾子欲捕彘杀之。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曾子曰:“婴儿非与戏也。婴儿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遂烹彘也。
注释
1.曾子(前505~前432):曾参,春秋末年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字子舆,被尊称为曾子。性情沉静,举止稳重,为人谨慎,待人谦恭,以孝著称。曾提出“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主张和“吾日三省吾身”的修养方法。据传以修身为主要内容的《大学》是他的作品。
2.彘(zhì):猪。3.适:往、回去。适市回:去集市上回来。
4.戏:开玩笑。5.非与戏:不可同……开玩笑。6.待:依赖。
7.子:这里是第二人称尊称“您”的意思。`8.而:则,就。
9.非所以成教也:这样做就不能把孩子教育好。10.之:到11烹(png): 烹饪,煮。
12.是:这13.反:同“返”,返回14.顾反:等到回来。15.特:只、仅、独、不过。
16.女:同“汝”,你的意思17.杀:宰
18.曾子之妻之市:曾子的妻子到集市去.之,前一个作助词"的",后一个作动词"去".市,集市.
19.欲:想要20.止:阻止21.遂:于是,就
译文
曾子的妻子到集市上去,她的儿子跟随着她在她后面边走边哭。曾子的妻子对儿子说:“你先回去,等我回来后杀猪给你吃。”妻子从集市上回来,曾子就想抓只猪准备杀了它。他的妻子马上阻止他说:“我只不过是跟儿子开了个玩笑罢了。”曾子说:“不可以与儿子开玩笑。儿子什么都不懂,他只学习父母的,听从父母的教导。现在你欺骗了他,这就是在教育他欺骗人。母亲欺骗儿子,儿子就不会再相信他的母亲了,这不是正确教育孩子的方法啊。”
于是曾子就煮猪给孩子吃了。
文言现象
通假字
汝: 汝通你;如"汝还"。
反:反通返,返回;如"顾反为汝杀彘"。
古今异义
适:今常用义:适合。文中古义:往,到;如"妻适市来"。
特:今常用义:特别,特殊。文中古义:只是;如"特与婴儿戏耳"。
学者:今常用义:在学术上有一定成就的人。文中古义:学习的人;如"待父母而学者也"。
成教:今常用义:"成人教育"的简称。文中古义:完成教导,教好;如"非所以成教也"。
一词多义
还:(1)huán,动词,回去;如"汝还,顾反为汝杀彘"。"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桃花源记》)
(2)huán,动词,交还;如"手自笔录,计日以还"。(《送东阳马生序》)
(3)xuán动词,通"旋",回转,掉转;如"扁鹊望桓侯而还走"。(《扁鹊见蔡桓公》)
顾:
(1)动词,回来;如"顾反为汝杀彘"。
(2)动词,回头看;如"顾野有麦场"。(《狼》)
(3)动词,拜访;如"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
"。(《出师表》)
止:
(1)动词,制止,阻止;如"妻止之曰"。"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愚公移山》)
(2)副词,同"只",只有;如"担中肉尽,止有剩骨"。(《狼》)
欺:
(1)动词,欺骗;如"今子欺之"。
(2)动词,欺负;如"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子:
(1)名词,儿子,女儿,泛指孩子;如"子而不信其母"。"生以乡人子谒余"。(《送东阳马生序》)
(2)代词,古代对男子的尊称,也用作表敬意的对称词。"今子欺之"。"孔子东游,见两小儿辩斗,问其故"。(《两小儿辩日》)
教: (1)动词,教育;如"是教子欺也"。
(2)动词,使,让
;如"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出塞》)
信:
(1)动词,相信;如"子而不信其母"。"愿陛下亲之信之"。(《出师表》)
(2)形容词,诚实;如"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曹刿论战》)
成:
(1)动词,实现,完成;如"非所以成教也"。
(2)动词,成为,形成;如"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狼》)
文言句式
1.判断句
(1)"待父母而学者也"中的判断主语"婴儿"省略,"待父母而学者"是判断谓语,"也"帮助判断;该分句可译为"(婴儿)是向父母学习的啊"。
(2)"是教子欺也"中的"是"是判断主语,"教子欺"是判断谓语,"也"帮助判断;该分句可译为"这是教导他欺骗别人啊"。
2.省略句
(1)省略主语
"顾反为汝杀彘"之前省略主语"我",代曾子的妻子,即"(我)顾反为汝杀彘";该分句可译为"等我回来给你杀猪(吃)"。
"特与婴儿戏耳"之前省略主语"我",代曾子的妻子,即"(我)特与婴儿戏耳";该分句可译为"(我)不过是跟孩子开玩笑罢了"。
(2)省略宾语
"婴儿非与戏也"之中,介词"与"之后省略宾语"之",代"婴儿",即"婴儿非与(之)戏也";该分句可译为"孩子不能欺骗啊"。
"是教子欺也"之中,动词"欺"后面省略宾语"之",代别人,即"是教子欺(之)也";该分句可译为"这是教导他欺骗别人啊"。
(3)省略介词
"妻适市来"之中,谓语动词"适"后面省略介词"于",表示"适"的处所,即"妻适(于)市来";该分句可译为"妻子从集市回来"。
寓意
不论在教育子女,还是做人,要注意言传身教,不能以欺骗作为手段,做任何事都要说到做到,不能说谎。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这样才能获得他人信任。
曾子用自己的行动教育孩子要言而有信,诚实待人,这种教育方法是可取的。
商鞅立木建信
朝代:两汉作者: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卒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注释
(1)令:指变法的命令(2)既:已经(3)具:准备(4)恐:害怕
(5)信:信任,信赖(6)乃:于是(7)募:广泛征求(8)徙:搬放(9)置:到
(10)金:古代货币单位(古时一金为二十两银子,十金即二百两,五十金即一千两)
(11)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12)复:又(13)辄[zhé]:就
(14) 期年:一整年。(15)予:给予(16) 以:用来
(17)黥:即墨刑。用刀在面额上刻字,再涂以墨。
(18)欺:欺骗(19)卒:终于,最终(20)市:贸易市场
(21)商鞅:春秋时秦国重臣,战国中期政治家。
简介
商鞅立木建信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市的一个事件。当时商鞅变法推出新法令,生怕民众不信任,放了一根木头在城墙南门,贴出告示说: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所有民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才有一壮士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此举取得了商鞅对民众的信心,终于商鞅公布了变法的法令。这个故事也称商鞅立信。
【翻译】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终颁布了那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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