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改革循序渐进
(2015-12-10 08:37:43)证监会官方网站昨日发布的信息进一步阐明了注册制改革的核心和总体目标,并对实施注册制之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工作进行了介绍。
证监会提出,注册制改革的核心在于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总体目标是建立市场主导、责任到位、披露为本、预期明确、监管有力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
注册制实施后,将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将注册审核的重点转至督促企业向投资者披露充分且必要的投资决策信息,不再对企业业绩与投资价值、未来发展前景等做实质判断和“背书”。
就此,证监会将推出五项举措,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打违法违规,为实施注册制护航。具体包括:全面加强对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虚假的惩罚力度,通过责令回购股份、责令先行赔付等方式,使投资者所受经济损失获得及时补偿;
全面完善中介机构特别是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通过有效的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中介机构的勤勉尽责和信息披露把关责任;
加大执法协作配合,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实施刑罚制裁;
推动建立适应注册制改革要求的民事赔偿制度,保障投资者通过民事赔偿诉讼获得赔偿,让违法者付出高昂的成本和代价;
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对欺诈发行和重大违法的上市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坚决清除出市场。
过渡期安排力求平稳对接
过去20余年,我国股票市场的发行融资制度经历了从审批制到核准制转变,与审批、核准制相比,注册制更加符合市场化、法制化的市场建设要求,也更有利于市场效率的提升。
为保证注册制与核准制实现平稳对接,证监会制定了过渡期安排,市场担忧的新股大规模扩容将不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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