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制度
(2018-11-28 22:18:28)
标签:
教育 |
分类: 学校管理 |
为使广大教职工知悉校务,参与管理,提高其主人翁地位,发扬民主,推进依法治校进程,特制定此制度:
(一)领导机构:
设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 组员由教导、政教、总务组成, 教导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监督组由老教师三人组成,汤中华任组长。
(二)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真实性、实效性、制度化、规范化的原则;
2.严格应该公开与不宜公开的界限原则;
3.谁主管谁负责公开,并对公开内容负责的原则;
4.严格监督效能原则;
(三)公开的内容及负责部门:
1.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干部任免,中层干部的聘任公开;
2.党员目标责任制、积极分子的培训、后备干部的培养、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奖惩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的公开; (学校办公室)
3.学校党政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的公开;(学校办公室)
4.教职工的聘任、职称评定、职称及晋升、工资晋级、评先争优、奖惩情况的公开;(学校办公室)
5.学校招生计划、升学情况、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的公开;(教务处)
6.教职工进修、科研情况的公开;(教导处)
7.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事务( 特长生、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的公开;(政教处)
8.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的公开;(总务处)
9.学校大宗物品采购事项的公开; (总务处)
1O.每月经费收支(预算内外)情况的公开;(总务处)
11.教职工福利待遇(绩效工资、奖金分配)。(办公室、总务处)
(四)公开的形式
1.会议形式: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校务会议、行政会议、学生会议、家长会议等形式公开;
2.书面形式:在校务公开栏、板报上以文字形式进行公开,或以通知、公告等材料下发公开。
(五)公开的程序:
1.需要公开的校务,应视学校具体情况,由各部门提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才能公开;
2.凡需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各项议案,需事先发给代表,让代表了解情况,组织预审,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再提交教师会进行审议通过;
3.公开过的内容应有材料存档。
4.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按制度对校务公开各程序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