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能源(600387)股民索赔胜诉获赔,这部分股民仍可加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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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越能源(600387)股民索赔胜诉获赔,这部分股民仍可加入索赔
投资者诉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海越能源,证券代码:600387)证券虚假陈述案,投资者终审胜诉,前期已有投资者获赔到位。
该案件起源于证监会的一纸罚单,2022年11月12日,海越能源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2)58 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海越能源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经查明,海越能源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海越能源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根据证监会对海越能源查明的违法事实及证券法、最高院的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司法解释,海越能源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与股民买卖股票遭受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股民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索赔减损。
海越能源(600387)股民索赔条件:在2020年2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海越能源股票,并且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 王金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