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002164)股民索赔倒计时三个月,前期已累计支付赔偿款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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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002164)股民索赔倒计时三个月,前期已累计支付赔偿款250万元
2021年1月19日,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宁波东力,证券代码:002164)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宁波东力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年富供应链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虚增应收款项,隐瞒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行为,导致宁波东力2016年12月13日披露的《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止)》和《交易报告书(草案)》、2017年7月15日披露的《交易报告书(修订稿)》、2018年4月26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3年8月31日,宁波东力发布《2023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显示:由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部分投资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共计受理投资者提起的诉讼金额3,551万元,其中撤诉及驳回诉讼金额2,353万元。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积极应对,减少损失。根据已生效判决赔付比例、结合司法实践,预计需承担的损失约为35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根据法院判决累计已支付赔偿款250万元。
本案已有终审胜诉,诉讼时效截至2024年1月19日。需要向大家提示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未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宁波东力不会主动赔付投资者的股票损失。所以适格投资者在诉讼时效到期之前应主动、积极地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宁波东力(002164)股民索赔条件: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在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7月5日之间买入宁波东力(002164)股票,并且在2018年7月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 王金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