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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新光圆成(002147)虚假陈述案已有胜诉及获赔,索赔时效告急

(2022-06-03 07:00:49)
标签:

股民维权

股票索赔

信披违规

虚假陈述

分类: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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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圆成(002147)虚假陈述案已有胜诉及调解获赔,股民索赔条件提示


2020年1月7日,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新光圆成,证券代码:002147) 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9]7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查明,新光圆成违法事实如下:新光圆成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中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新光圆成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的重大担保,2018年中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会对新光圆成信披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陆续有受损投资者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要求新光圆成赔偿其投资损失。2022年3月31日,新光圆成发布《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涉案总金额为1743.18万元。该案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及调解获赔,该案诉讼时效到2023年1月截止,余额已不足,律师建议受损投资者应积极维权,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继续参与索赔具备较大获赔概率。


索赔条件: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认为,依据证券法以及新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判断,在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0月30日间买入新光圆成股票,且2018年10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股民朋友也可通过关注新浪微博“上海王金龙律师”或搜索微信公众号“上海律师王金龙”并关注,王金龙律师会及时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股票索赔公告及案件进展以便您及时获取最新的股票索赔信息。
准备索赔诉讼的资料: 1、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与王金龙律师确认符合索赔条件后,王金龙律师会给您发送签字材料,您只需按照要求打印、签字摁手印即可。投资者办理委托手续后,即全权交给律师处理,立案、调解、开庭等均不需要投资者亲自去法院,只需耐心等待,案件的任何进展律师亦会在第一时间告知委托人。
提交材料:上述诉讼材料准备好后,您可来律师事务所提交或者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王金龙律师联系方式如下: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511号锦程大厦1405室  单位: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收件人:王金龙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2010163661
手机:15000176899(微信同号,推荐添加微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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