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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601727)信披违规被调查,受损股民已满足起诉条件

(2022-06-02 07:13:39)
标签:

股民维权

股票索赔

信披违规

虚假陈述

分类: 法律
上海电气(601727)信披违规被调查,根据新司法解释适格投资者已符合起诉条件

 


2021年7月6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上海电气,证券代码:601727)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证调查字2021-1-02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2021年5月31日,上海电气发布公告称于 2021 年 5 月 3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风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监管工作函部分内容如下: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5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讯公司)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已对公司构成重大风险。


因此,可以预测,上海电气此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极有可能与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有关。目前该案仍处在调查程序中,证监会暂时还未作出行政处罚。不过根据新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规定,行政处罚不再是起诉前置程序,未作出行政处罚,适格投资者也可提起股票索赔诉讼。


索赔条件: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认为,依据证券法以及新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初步判断2021年7月5日之前买入上海电气股票,并且在2021年7月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股民朋友也可通过关注新浪微博“上海王金龙律师”或搜索微信公众号“上海律师王金龙”并关注,王金龙律师会及时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股票索赔公告及案件进展以便您及时获取最新的股票索赔信息。
准备索赔诉讼的资料: 1、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与王金龙律师确认符合索赔条件后,王金龙律师会给您发送签字材料,您只需按照要求打印、签字摁手印即可。投资者办理委托手续后,即全权交给律师处理,立案、调解、开庭等均不需要投资者亲自去法院,只需耐心等待,案件的任何进展律师亦会在第一时间告知委托人。
提交材料:上述诉讼材料准备好后,您可来律师事务所提交或者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王金龙律师联系方式如下: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511号锦程大厦1405室  单位: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收件人:王金龙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2010163661
手机:15000176899(微信同号,推荐添加微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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