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再次因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股民索赔条件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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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再次因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股民索赔条件扩大
2022年5月14日,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延安必康,证券代码:002411)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92022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值得注意的是,这已不是延安必康第一次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早在2020年10月16日,延安必康就因信披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5 号),且前次违规所引发的股民索赔诉讼已有胜诉判决及调解获赔,如今,延安必康再次陷入违规漩涡。目前本次立案调查公告未提及信披违规具体事项,或与该公司近期收到监管措施有关。3日前,延安必康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司因业绩变脸、未按期披露年报等被监管警示。具体为:延安必康4月30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7.8亿元至8.8亿元,业绩快报相关指标为亏损8.79亿元,与此前披露的业绩预告相比,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此外,截至2022年4月30日,延安必康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违反了《证券法》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索赔条件:
股民朋友也可通过关注新浪微博“上海王金龙律师”或搜索微信公众号“上海律师王金龙”并关注,王金龙律师会及时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股票索赔公告及案件进展以便您及时获取最新的股票索赔信息。
2022年5月14日,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延安必康,证券代码:002411)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92022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值得注意的是,这已不是延安必康第一次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早在2020年10月16日,延安必康就因信披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5 号),且前次违规所引发的股民索赔诉讼已有胜诉判决及调解获赔,如今,延安必康再次陷入违规漩涡。目前本次立案调查公告未提及信披违规具体事项,或与该公司近期收到监管措施有关。3日前,延安必康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司因业绩变脸、未按期披露年报等被监管警示。具体为:延安必康4月30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7.8亿元至8.8亿元,业绩快报相关指标为亏损8.79亿元,与此前披露的业绩预告相比,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此外,截至2022年4月30日,延安必康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违反了《证券法》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索赔条件: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依据证券法以及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1)在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之间买入延安必康股票,并且在2020年3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或(2)在2022年5月14日之前买入延安必康股票,并且在2022年5月1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后续下发的行政处罚所披露的违法事实进一步调整。
股民朋友也可通过关注新浪微博“上海王金龙律师”或搜索微信公众号“上海律师王金龙”并关注,王金龙律师会及时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股票索赔公告及案件进展以便您及时获取最新的股票索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