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爱情

自由诚是世间一切物质的天性,不管是微生物,还是有机体,也不管是植物,还是动物。有专家说,从粒子、原子到分子,这些物都是追求自由的,自由也是它们运动的天性,没有自由运动和组合,就不会有从无机到有机的变化,也不会有生命的生成。这话说的绝对正确。
但我觉得,从分子以下物质的运动,到有机体体乃至生命的生成,它们的活动或运动都是有规律有法则的,那就是这些自由运动或活动都有着同一性,它们的运动或活动大体上都保持着一致性,特别是那些群居性动物,如果没有同一性,不能相互结合,组织在一起,就根本无法生存。
这就如同宇宙天体的运行一样,日月星辰的运动都是有轨迹可循的,这种按一定轨迹的运动,并形成规律,才形成了宇宙。如果有一天它们“自由”了,不按轨迹或规律运行,宇宙就乱了套。比如陨石,即是宇宙中天体碰撞的残片,改变了运行的轨迹,便成为宇宙中的破坏力量。但即使是陨石,也有一定的运动轨迹。
如果人类个体是绝对自由的话,那就不会有人类社会,如果没有人类社会,那人类也许就不存在了。人类的自由是相对而言的,这个自由必然是在一定的范畴之内,必然受到秩序的束缚。没有秩序的绝对自由是不存在的。如果说自由是天道的话,秩序也是天道,个体讲究自由,集体讲究秩序,人类的生存环境需达成个体与集体、自由与秩序的平衡。自由过度社会就会失稳,引发动乱;秩序过严社会就会板结,失去活力。只有达成二者的相对平衡,使个人自由有度,社会有序,人类才得以进步和发展。
“自由与爱情”中,为了强调自由之重要,认为为了自由,生命与爱情皆可抛弃,那只是为了表现诗人对自由之渴望。其实生命、爱情、自由是一体的。从生物学上来说,物质运动之所以要寻求自由,乃是为了更好地结合,只有自由的结合才是最匹配的,由此产生的爱情才是最真挚的,不管物之结合,还是人之结合,本质上都是繁殖和基因传承的需要,而自由之结合所繁殖出的生命是最健康的。归根结底,自由与爱情都是手段或方式或过程而已,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生命。
人除了爱情,还需要生活,爱情为了繁殖,生活为了生存,而生存离不开群体,群体就需要秩序。如此,我们不妨将“自由与爱情”颠倒过来,自由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生命故,二者皆可抛。自由是爱情的保证,爱情孕育着生命,生命是自由与爱情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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