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艺术美的产生及形式美法则
(2015-11-15 10: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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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中的艺术美是由艺术家通过美术的语言元素和语言规则创造出的艺术所特有的美,是通过对现实物象运用艺术语言进行再创作后产生的形象给予观者以心灵共鸣和美的感受,相对于现实生活,也称为“第二自然”。一般来说,设计艺术中的艺术美是通过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的统一来实现的。艺术美强调艺术独立于现实生活中自身所特有的美,这种美我们也许直接可以看到,也许看不到,它是艺术家通过设计作品提示出来的。
艺术家在发现美的过程中创造出了符合人们视觉上美的形象,而这种美的形象创造要遵循美的规律和法则。其中,变化与统一、对比与和谐、对称与均衡、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等形式美法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变化统一是自然和人类的生存法则,也是形式美的基本法则。纵观世界,没有变化就不可能有发展和生命;没有统一就没有规律,也就没有变化,最终结果只能是世界混乱与衰亡。所以,变化统一是客观事物所具有的特有属性,无法改变。变化统一的形式美法则在艺术作品中会使人感到作品所呈现的事物具有层次性,丰富多彩而有秩序。变化统一的形式美法则涵盖了比例、尺度、对称、均衡、节奏、联想、意境等因素。
比例与尺度是艺术作品形式结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关比例美的法则比较公认的是古希腊时发明的黄金比率1:1.618,这个比率具有标准美的感觉,人们将近似这个比例关系的2:3、3:5、5:8都认为是符合黄金比率的,能够让人们在心理上产生比例美感的比例。如文艺复兴时期艺术巨匠米开朗基罗的雕塑《维纳斯》的上下身比例,古希腊建筑《芭比农神庙》的建筑平面与正面的长、宽之比,都是接近黄金比的。世界万物是相通的,黄金比率既适用于形式美原则也适用于内容美,基本上都遵循这个比例关系。
对称是生命体完美的形式体现,对称可以让人感受到庄严、规律、安静、和谐。正如生活中的大多生命体都以对称的形态存在,所以对称在艺术作品中具有恒久的生命力。均衡是自然界事物存在的一种稳定的视觉感受,即是一种视觉平衡,是形式美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对称与均衡两者相互联系不可分离,对称能产生均衡感,而均衡时刻在反映对称因素。
在艺术设计创作中,艺术创作者总是运用特有的艺术语言(形、色、线、轮廓等)、合理的构图或特有的形象特征来表现艺术作品的节奏感。让人们感受到起伏变化的韵律。韵律的产生是艺术设计创作者有意识的利用变化中的节奏,加以强调和控制,并与艺术作品的整体融会和谐,表现出的一种美。
艺术设计作品中联想和意境的恰当应用会使作品的表现力和感染力更加突出。所谓联想是人们思维的延伸,由一事物引领思维延伸到另一事物上,是观念和心理上的再造;意境则是联想得出的结果,是人们在接受外在表象与个人经验、审美修养上的交汇,是一种情感需要,如我国古代园林建筑、书法艺术、现代艺术设计、广告创意等都较多的使用了联想意境的形式美法则。艺术设计作品中丰富的联想能让艺术作品蓬荜生辉,让人们进入美好的意境,达到艺术作品所要表达的主题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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