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财富管理|完善慈善信托制度促进共同富裕事业

引言
首先,我国慈善信托起步相对较晚,基础相对薄弱,法律体系尚未完善,社会公众对慈善信托的认知程度较低。此外,税收优惠政策和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等基础性问题也亟待解决。因此,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信托公司共同努力,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表彰和鼓励积极参与的各方,以提高社会公众对慈善信托的认知度。
其次,迫切需要协调财税部门和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制定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和财产登记制度,或者允许相关部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试点探索,积累经验后再推广至全国范围。此外,还可以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慈善信托的监管机制,以防止慈善信托偏离初衷,确保其成为社会公众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的有力工具和实际落地的载体。

PART 01
我国慈善信托
发展面临的问题和瓶颈
01、社会对慈善信托认知度和参与度低
自2016年颁布的《慈善法》将慈善信托引入公众视野,至今已有七载时光。然而,与慈善信托成熟、稳定的国家如英国、美国和日本相比,中国的慈善信托仍处于初生阶段。许多人仅将信托视为一项投资理财工具,而未深刻理解信托也可以用于推动慈善事业。当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对慈善信托的了解和积极参与程度尚显不足,这一概念尚未深入人心。实际应用中,社会上对慈善信托存在误解,有些人将其误以为等同于慈善捐赠,有人将其视作慈善组织的竞争对手,还有人将慈善信托看作金融产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