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所称的
“精神损失费”
指精神损害赔偿
该赔偿是
当受害人因人身权益
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
遭受侵害而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
有权请求的金钱赔偿
具体在什么情形下
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呢?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人身权益
01人格权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以及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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