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信用贷款转贷他人牟利,系违法犯罪行为
(2020-01-03 18:23:48)现实中,信用贷款非常普遍,像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人群都是非常受银行青睐的信用贷款群体,因为工作稳定而且信誉度较高,许多人甚至可以从银行信用贷款几十万。近年来逐渐出现许多人把信用贷款再高利转贷他人牟利,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触犯刑法。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亦即,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银行贷款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将构成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违法所得,也就是获得的利息净收益在1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