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发生跨境税收业务的朋友咨询立方君,发生在境外的维修服务应该怎样缴纳增值税。这是个很有代表性的问题,相信很多企业都会遇到,现整理出来和大家分享。
M公司是一家国内公司,主要的经营机械设备的销售与维修服务。近期M公司需要委派国内的员工到境外提供维修服务,在境外停留的最长时间不超过2个月。在此期间,主要会发生以下两种维修业务,一是,为境外客户提供维修服务;
二是为境内客户的国外的项目提供维修服务。
M公司遇到的问题是:
1
M公司实际提供服务的地点都是在境外,以上两种情况是否都需要征收17%的增值税?
2
若M公司以随身携带零件或通过快递方式把零件运输出国并没有报关单,那么M公司应该如何开票?是否需要把零件与维修服务分开开票?能否办理出口免抵退税?
以下是该项交易的示意图:
对于以上两个问题,立方君做如下解答:
一
关于是否需要缴纳17%增值税的问题
M公司首先要区分业务类型。如果M公司和客户签订的是修理合同,修理劳务合同涉及的增值税税率为17%;如果M公司签订的是技术服务合同,那么增值税税率为6%。具体是修理还是技术服务需要咨询公司技术部门的意见。
1修理合同
如果属于发生在境外的修理合同,不需要在国内缴纳增值税。因为根据增值税条例规定,销售和修理发生在境外不属于纳税范围。
文件依据是,增值税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以及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以上文件规定意思就是说,对于修理修配劳务,如果劳务发生地是在中国境外,不缴纳增值税。由于M公司发生的修理劳务的发生地在境外,故该劳务不在中国境内缴纳增值税。
2技术服务合同
如果属于是技术服务合同,则无论是为境外客户还是境内客户提供技术服务都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十二条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由于M公司是技术服务的销售方,M公司是境内公司,因此M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
需要大家注意的是,以上关于营改增前后的修理和服务条款中对境内的定义是有差异的,请注意区分。
二
关于计税和开票的问题
先来说说带货物、样品出境的税务问题。携带零备件出境,根据海关规定需要备案、报关,如果M公司自带零件出国没有备案、报关的话,那么在税务上,M公司很可能难以享受出口免抵退税,甚至需要对这部分出口零件按正常内销开票处理,或者做未开票销售收入。
因此,把修理(维修)和提供零件出境分别核算并做税务处理是比较重要。建议分开,在合同中注明维修和配件各自的金额,这样可以分散风险。
1、如果采用技术服务增值税6%+零件模式。应分别在合同中注明各部分的金额。尽管零配件部分因为没有报关单,可能难以申请出口免抵退税,但是服务贸易部分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出口免抵退税。
2、如果采用修理增值税率17%+零件模式。应分别在合同中注明各部分的金额,因为境外修理部分不征增值税,所以修理部分不涉及出口免抵退税的问题;零配件部分由于没有报关单可能不能申请免抵退。
风险提示
如果把零配件部分混入修理劳务中按不征税操作,或混入技术服务里适用6%较低税率纳税,可能存在较大税务风险。因为税务合规要求征税和不征税的收入应分开核算,以及不同税率的销售应分开核算。如果不能做到分开核算的要求,则有可能会被全部征税,或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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