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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2024-04-24 10:38:14)
标签:

补偿

拆迁

法律

杂谈

征地

分类: 征拆知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推动建立农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传达出怎样的信号?今天京坤律师就带大家解读这份指导意见。

为了加强农房的质量安全,提升农房的建设品质,有其中如下措施:

一、主要针对经营性用房、三层以上房屋、人员密集的房屋和违规扩建改建过的农房建立工作台账持续跟踪

经营性用房要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除了加强用房审批之外,县级有关部门和政府要对农房展开联合抽查,排出杜绝安全隐患。扩建改变用途需要需要依法办理用地及规划审批手续。农房安全将建立常态化的排查机制。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指导思想,对长使用年限的房屋,要求使用权人及产权人张开安全检查及专业鉴定。

二、建立农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合村并居、搞大社区。编制农村规划时要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危害高发地区、洪泛区等。控制切坡建房。规范农房设计施工。

 

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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